關註壹:這次國企改革方案有什麽特點和亮點?
國資委主任張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導意見經過多次研究修改,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以* * * * * *、國務院名義頒布實施。
“針對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指導意見》全面系統地提出了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壹系列措施。既體現了壹以貫之的傳承,又體現了與時俱進的創新;既體現了改革的協同性和耦合性,也體現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
具體來說,指導意見有四大亮點:壹是強調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就是要保護好、用好、發展好國有資產,把國有資產做強做優做大;
二是強調國有企業要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提出了壹系列符合市場經濟和企業發展規律的改革措施,以破除體制機制弊端,激發企業活力;
三是強調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采取措施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實施信息公開創建陽光國企,強化決策問責和監督問責,從制度上遏制國企腐敗;
第四,加強和改善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壹起來,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國有企業章程,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方法。
關註點二:如何讓國企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指導意見》提出,國有企業改革要遵循市場經濟和企業發展規律,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推動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
張毅指出,把國有企業建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充分激發和釋放企業活力,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發展引領力,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國企首先是企業,要遵循市場經濟和企業發展規律。”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表示,“市場”壹詞在指導意見中出現了35次,這是貫穿整篇論文的壹條主線。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將為增強國有企業活力釋放巨大的政策紅利。
《指導意見》體現了壹系列相關重要舉措: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轉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職能;推動企業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商業國企按照市場化的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依法獨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楚表示,通過這壹系列改革措施,將充分調動企業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發國有企業的內生活力,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關註三:如何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要求,為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明確了大方向,規劃了主要路徑。
指導意見強調,推動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要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張清單”;實現“三歸”,即依法應由企業自主決定的事項歸企業,延伸到子公司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壹級企業,將合作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表示,實現以管資本為主的目標,需要推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職能轉變,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邊界,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不幹預企業自主權。
指導意見提出,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堅持市場化、企業化,緊緊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優化國有資本重點投資方向和領域。
壹個可操作的辦法是,“把國有資本集中到關系國家安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關鍵基礎設施,集中到具有前瞻性的戰略性產業。”李進說。
關註點四: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遏制腐敗?
國有資產來之不易,是全國人民的財富。張毅表示,國有企業首先要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這壹點做不好,國企的其他改革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這是推進國企改革的重要經驗和工作要求。
“過去國資監管領域存在監管資源分散、多頭重復監管等問題。壹些國有企業也暴露出管理不規範、內部人控制嚴重、企業領導權力缺乏制約等現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指出。
為此,指導意見提出,加強企業內部監督,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豐富、資產積累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督,防止權力濫用;建立健全高效協調的外部監督機制,實行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指導意見》明確:“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不追查、不隱瞞、不報告、不查處的,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失職責任,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紀律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行為的追究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和問責機制,堅決遏制國有資產被侵占、貪汙、運輸、揮霍等腐敗現象,嚴厲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關註點五:如何通過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在各方看來,增強活力是做好國企的本質要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標準,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提高國有資本效率。
《指導意見》提出了壹系列增強活力的重大舉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實企業合法產權和經營自主權,通過界定職能明確不同企業的戰略定位,促進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度融合,激發企業活力。
同時,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級管理制度,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暢通現有經理人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渠道,由董事會市場化選聘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提高市場化選聘比例...
李錦對《建立健全企業各類管理人員公開招聘和競爭上崗制度》、《推進全員績效考核》等指導意見印象深刻。他說,只有切實做到收入有增有減,獎懲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合理流動機制,才能真正激發廣大職工的活力。
此外,李錦認為,推進資本專業化運營,優化國有資本配置,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企改革等。這將有助於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激發各類資本的活力。
關註點六:如何看待國企改革和公關?
《指導意見》壹開始就明確指出,國有企業屬於全體人民,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當國有企業的國民性實現後,國有企業才能真正發揮主力軍、骨幹和先鋒隊的作用。張春曉說,“再次強調國有企業的民族性,就是要使國有企業為全民所有,為全民服務,為國民經濟的建設和發展服務。”
這份指導意見體現了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理念,提出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革民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而且指導意見還支持公眾參與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具體措施包括:信息公開,建設陽光國企,切實保障公眾對企業國有資產運營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此外,國有獨資、獨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應當有職工代表,推進全員績效考核,建立企業職工市場化公開招聘制度,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調整,其中強調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