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新公民
2.有適齡流動人口子女未在公辦小學或初中就讀且符合入學條件的,可在居住地為子女申請小學或初中壹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或登錄市級積分系統進行網上自助申請。
申請材料:
居民身份證、有效居住證、親子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流程:
(壹)提出申請
申請人攜帶所需材料到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
(2)審計得分
相關職能部門登錄積分系統對積分材料進行審核評分。
申請人積分材料審核不合格,有關部門要求其提供原件進行當面核實的,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否則視為放棄積分。
(3)要點總結
區積分辦公室匯總積分結果並提供積分查詢。新市民可登錄佛山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個人積分。申請人如對積分結果有異議,可在積分結果公開查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解珍積分辦申請復核。在積分復核期內未申請復核的,視為積分認定並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復核。
(四)積分公示
在佛山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官方網站公示積分情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積分入學:區積分辦根據當年新市民積分情況對積分進行統計和排名,並在全區範圍內公示積分和排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