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宗慶後創辦的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團公司,與法國達能集團及香港百富勤***同投資組建了五家合資公司,達能獲得合資公司41%的股權。(合資合同中有相關條款約定,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資公司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但必須得到合資公司董事會的同意。
亞洲金融風暴之後,百富勤將持有的股權賣給達能,達能躍升到51%的控股地位,娃哈哈持股49%。
1999年4月,娃哈哈在以美食城名義申請上市受阻後,與美食城建立了壹批與達能沒有產權關系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沒有得到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的前提下,以“娃哈哈”品牌進行經營和銷售。
達能曾“放任”宗慶後其他合資公司使用“娃哈哈”這壹品牌,但自娃哈哈其他合資企業盈利後,達能開始對其品牌使用提出疑義。
2006年12月,達能與娃哈哈就收購其余非合資公司簽署了合同。但3個月後,宗慶後反悔,並決定成立另壹家銷售公司,以期脫離原來合資公司的渠道,銷售非合資公司的產品。
2007年4月8日,宗慶後披露達能強購娃哈哈事件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