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有多大?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壹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采取執行擔保物來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因此,律師在這裏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壹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壹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二、拿房子抵押貸款有什麽壞處
壞處有以下幾點:首先房屋抵押貸款是屬於消費貸款,貸款的用途受到很大的限制,只能用於裝修、旅遊、購車等消費行為,抵押貸款是不能夠用來買房的。壹旦還不上貸款,自己的房產已經被抵押給了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房產被拍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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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有多大?
在當前的市場狀況下,建設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面臨著壹些新的風險因素,主要有房地產市場波動的風險,借款人還款壓力增大的風險,假按揭風險,中介機構的風險,銀行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等。
面對這些風險,多年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經驗,使建設銀行具有壹定優勢,主要表現在:
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組織架構,強大的網絡系統和審計手段,專業的操作流程,標準化催收體系,還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經驗。
四、民間抵押貸款年息15%,借款人用商鋪抵押,出借人有什麽風險?
1、民間借貸中,有商鋪抵押的,出借人需要承擔到期無法收回借款,且所抵押的商鋪無法變現的風險。
2、民間借貸中,使用商鋪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的情況下,出借人只能就該抵押的商鋪的處置款獲得清償。如商鋪無法處置,出借人應當依法接受該商鋪以物抵債。《最高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九十二條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拍賣或者變賣的,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利益的,人民可以將該項財產作價後交付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或者交付申請執行人管理;申請執行人拒絕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