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專利條例》 第十六條規定 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所擁有的專利應當作為其申報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的依據之壹。
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和甘肅專利獎的專利,對技術進步產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專利,可以作為發明人、設計人申報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
持有專利證書的醫生、技師、教師、科研人員在評職稱時都可以獲得加分。
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局《甘肅省專利條例》審議通過的資料參考:/dtxx/gn/2012/201206/t20120605_703288.html。
《甘肅省專利條例》 第十六條規定 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所擁有的專利應當作為其申報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的依據之壹。
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和甘肅專利獎的專利,對技術進步產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專利,可以作為發明人、設計人申報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
持有專利證書的醫生、技師、教師、科研人員在評職稱時都可以獲得加分。
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局《甘肅省專利條例》審議通過的資料參考:/dtxx/gn/2012/201206/t20120605_703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