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作聯系單》和《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區別為:編寫目的不同、回復方式不同、時間不同。
壹、編寫目的不同
1、《監理工作聯系單》:與參建各方進行書面溝通、聯系用的。
2、《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監理在施工現場發現質量、安全問題或隱患,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的。
二、回復方式不同
1、《監理工作聯系單》:壹般無需回復。
2、《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施工方必須在整改後回復,監理在復查後應簽署整改是否符合要求的意見。?通知單需通過回復單來閉合。
三、時間不同
1、《監理工作聯系單》:是作為事先控制對施工單位進行書面提醒、告知進行編寫的。。
2、《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是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編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