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科職能
負責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負責協調假日旅遊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規劃發展科
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的具體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業體制改革,負責旅遊統計工作;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區、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的有關工作;審核、評定A級旅遊景區;指導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質量管理科
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按規定審核旅行社資格,並指導業務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