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按照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
如果我們與專利侵權人簽訂了商品買賣合同,我們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那麽,如果我們按照專利方法獲取最原始的商品,然後進壹步加工,這算不算侵權?專利法是如何被認可的?專利法的問題可以從三個維度來解決:壹是專利法第11條規定的以專利方法獲得的原始產品將被人民法院認定為以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第二,人民法院將認定對上述原有產品進行進壹步加工處理以獲得後續產品的行為,屬於專利法第11條規定的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侵權責任法三:對上述原有產品進行進壹步加工處理而獲得的後續產品進行再加工或者處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不屬於專利法第11條規定的使用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根據上述解釋,我們可以清楚地理解,如果按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產品或者進行初步加工,也屬於侵權,但是如果對已經初步加工的產品進行進壹步加工,則不屬於按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還想告誡大家,千萬不要為了短期利益去做違反專利法律法規的事情。近年來,中國對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處罰越來越重,我們也呼籲大家重視自己的專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