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社會治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由圖像采集、傳輸、控制和顯示設備及控制軟件組成的在固定區域內對信息進行監視、跟蹤和記錄的社會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加強對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的組織領導。第四條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監督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信息產業、質監、規劃、建設、交通、文化、電力等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相互配合做好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工作。第五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整合資源、節約成本、合法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則。第六條使用視頻圖像和資料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隱私權、肖像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七條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城市主幹道、重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場所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下列範圍確定的公共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依法在公共安全重要部位建立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或者其他技術防範設施:
(壹)廣播電臺、電視臺、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輕軌站(車)和大型橋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設施;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科研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和金融機構;
(五)大型能源電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業中心;
(七)大型文化體育場館;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10)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治安重點單位。
歌舞娛樂場所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應當依法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有條件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可以根據治安防範或者其他工作的需要,自願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但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第八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標準,鼓勵采用國際先進標準。第九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用戶應當自系統建成之日起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公安機關備案;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公安機關備案。第十條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合法、安全、規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合政府投資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資源。
社會投資建設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因公共安全需要,經與公安機關協商,可以與該系統聯網。第十壹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嚴格限制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用戶範圍,並登記備查;
(二)不得無故中斷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因需要移動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的,及時告知公安機關;
(四)妥善保管視頻圖像資料15天以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盜竊或者損壞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的;
(二)買賣、傳播、非法播放錄像圖像的;
(三)故意隱藏或者銷毀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采集的與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信息的;
(四)拒絕或者阻礙執法部門依法使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的;
(五)擅自改變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用途的。
(六)影響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使用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