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情況下,匯算清繳後是不允許更改去年的報表的。這是因為匯算清繳是對上壹年度所得稅的結算和申報,壹旦完成申報並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報表便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現去年的報表存在錯誤或遺漏,應通過其他途徑進行更正,而不是直接更改報表。
壹、匯算清繳的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應當在每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這意味著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匯算清繳,並確保申報的報表準確無誤。
二、更改去年報表的途徑
如果發現去年的報表存在錯誤或遺漏,企業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更正。具體的更正途徑可能包括以下幾種:
補充申報:企業可以在匯算清繳後,發現錯誤或遺漏的情況下,向稅務機關提交補充申報,對去年的報表進行更正。
稅務稽查:稅務機關在對企業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去年的報表存在錯誤或遺漏,可以要求企業進行更正。
稅務復議或訴訟:企業對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時,可以申請稅務復議或提起稅務訴訟,通過法律途徑對去年的報表進行更正。
三、註意事項
在更正去年報表時,企業應當註意以下事項:
遵守法律法規:企業更正去年報表時,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確保更正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提供證據:企業在更正去年報表時,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和證明材料,以支持更正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及時溝通:企業在發現去年報表存在錯誤或遺漏時,應當及時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和協商,以便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
綜上所述:匯算清繳後更改去年的報表是不被允許的。如果發現去年的報表存在錯誤或遺漏,企業應通過補充申報、稅務稽查、稅務復議或訴訟等途徑進行更正。在更正過程中,企業應遵守法律法規、提供證據並及時與稅務機關溝通協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因此企業在完成匯算清繳後不具備更改去年報表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