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企業創新,促進科技轉化。企業是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過程中的重要主體。企業可以自行發布信息或委托技術交易中介機構征集本單位需要的科技成果,或尋求科技成果合作夥伴。他們還可以獨立或與國內外企業、機構或其他合作夥伴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承擔政府組織的科技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也可以與研發機構、高校等機構聯合,共同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我國絕大多數企業還是通過資本和人力投入實現數量的擴張,通過規模增加企業的效率。然而,以科技創新和進步為核心的內涵式擴大再生產尚未成為企業發展戰略的主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本質上取決於技術創新、吸收科技成果的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增強,而不是單純依靠資本、人力投入和規模來實現數量擴張和效率提高。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要清醒地認識到,科技型企業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要勇挑重擔,努力實現適應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律自強、自我發展的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之路,把科技創新融入產品開發和生產發展,真正成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途徑。
3.增強高校實力,有利於成果轉化。大學等科研機構是知識創新的源泉,也是科技成果的主要提供者。隨著“科教興國”和“創新型國家”戰略的實施,高校實施了“985工程”和“211工程”的質量工程建設,加劇了我國高校科技體制和管理體制的改革。在“聯合、共建、合作、合並”的方針指導下,實現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高校已經發展成為基礎研究的主力軍、應用研究的重要部隊、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生力軍,高校科技工作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高校和科研機構建設了壹大批科技創新基地和平臺,承擔了國家重大科技專項、“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國防軍工等壹系列科研任務。高校整體科技實力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大幅增強,成為我國自主科技創新的強大力量,提高了知識對經濟社會的貢獻率。
4.建立促進科技轉化的中介機構。自我國技術市場開放以來,湧現了大量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特別是在創新型國家體系建設中,要重點加強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培養壹大批懂業務、善管理、會管理的高素質技術經紀人,讓他們介入技術市場化全過程的各個階段,溝通技術需求方,解決技術與經濟的突破點, 使技術真正進入市場,推進技術市場化進程,充分發揮技術經紀人在技術市場中的作用。 目前,北京、上海、江蘇等省市在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方面相對成熟,已經開始創新驛站建設和技術經紀人培養,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組建了技術經紀人隊伍。但技術經紀人認定和資格認定工作尚未全面開展,需要盡快制定相應政策,完善技術服務體系,穩定技術經紀人隊伍,有利於科技中介機構和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希望科技部門、地方科委和成果推廣機構通過科技成果展示和科技博覽會、技術成果交易會、校企技術對接活動、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等機構和形式,積極加快技術轉移,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 努力實現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