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咨詢。買方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房屋的整體狀況和產權信息,並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如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等。
2、簽訂合同。買賣雙方就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稅費支付方式等達成壹致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能需要交納購房定金,但並非二手房買賣的必經程序。
3、辦理過戶。買賣雙方***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會查驗相關證件並審查產權。符合條件的房屋將辦理過戶手續。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將不被允許上市交易。
4、立契和繳納稅費。在房地相關部門審批後,交易雙方辦理立契手續。稅費的構成根據房屋性質而定,不同類型的房屋稅費不同。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完成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給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領取新的產權證。
6、房屋交接和結清費用。買方付清余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交房日前的所有費用,如水費、電費、物業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