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如何保障司法公正?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負有對其他國家機關執行國家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的職權,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對公訴案件審查起訴的職權,人民檢察院還負責對其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工作,因此,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職權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具體來說,人民檢察院通過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的監督,保障和促進人民法院公正審判;通過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監督和對公訴案件審查起訴,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保證無罪的人不受追究;通過對貪汙、賄賂等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和起訴,維護廉政建設;通過對監獄等刑罰執行場所的監督,保證法院判決的正確執行,等等。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這些職責的過程,就是保障和實現司法公正的過程。公正的司法可以及時有效的化解糾紛,排遣社會矛盾,從而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司法不公甚至於司法腐敗不僅不能維護社會穩定,而且會造成矛盾激化,影響人民群眾對國家政權的信任和支持,後果非常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保障司法公正也必須從各方面入手采取綜合性措施。從法律監督的角度出發,建立壹支高素質的公正廉潔的檢察官隊伍無疑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因此,檢察官法的立法目的之壹,就是要以法律手段來規範檢察官的選任、管理、獎懲等活動,提高檢察官素質,加強對檢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行職責,歸根結底壹句話,就是要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