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壹部手機如何在公安局做信息采集?

壹部手機如何在公安局做信息采集?

沒有辦法把手機從公安局拿走進行信息采集。

公安機關為了協助調查或詢問,通常需要采集被調查或詢問人的信息,包括DNA、手機、指紋等。,屬於正常的業務範圍,不是犯罪記錄,不會影響壹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只要沒有犯罪,這些信息就不會被使用。

如果查清楚了,就退回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八條對已經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郵件、電報,發現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返還原主或者原郵電部門、網絡服務單位;原所有人不明確的,應當以公告方式告知原所有人認領。

為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實施,保證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正確行使職權,規範辦案程序,保證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特制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公安部於2012 12 13發布,自2013 1起施行。

第四節檢驗

第二百零八條:偵查人員應當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員、屍體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及時提取、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生物樣本。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定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

第五節搜索

第二百壹十七條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和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隨身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第六節查封和扣押

第二百二十二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和文件,應當予以查封、扣押;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財物和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絕交出應當查封、扣押的財物和文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強行查封、扣押。

來源:百度百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