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個五年計劃:1953-195年7、第二個五年計劃:1958-1962年、第三個五年計劃:1966-1970年、第四個五年計劃:1971-1975年、第五個五年計劃:1976-1980年、第六個五年計劃:1981-1985年、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年、第八個五年計劃:1991-1995年、第九個五年計劃:1996-2000年、第十個五年計劃:2001-2005年、第十壹個五年規劃:2006-2010年、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
2、五年計劃(舊稱五年計劃),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綱要,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壹個長期計劃。它主要規劃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布局和國民經濟的重要比例關系,為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制定目標和方向。
1)中國於1953年開始制定第壹個“五年計劃”,從十壹五計劃改為“五年計劃”。 (除1949年10月至1952年底為中國國民經濟復蘇期,1963年至1965年為國民經濟調整期外)。這體現了中國五年計劃獨特的學習機制:上壹個五年計劃實施了壹半以上,其他和自我評估,及時發現突出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大綱的編制得到及時改進,也為下壹個五年計劃的制定鋪平了道路。
2)五年規劃的初步研究包括基礎調查、信息收集、課題研究和規劃重大項目論證等前期工作。在中期評估的基礎上,國家發改委在規劃初期提出重大問題,向全社會公開招標,直接委托研究。發改委系統內部研究課題近百個,專家數千名,研究人員數萬名,形成了數百萬字的研究報告。五年規劃形成思路: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初步研究成果,起草基本思路和意見草案,征求各方意見後上報黨中央、國務院(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專家)。中***中央政治局常委詳細討論基本思路,達成政治***識後通知各方,統壹認識,開展政治動員。基本思路形成後,將為後續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起草黨中央建議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