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的第五章 物業服務企業

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的第五章 物業服務企業

第五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取得相應資質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法人。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轉讓或者以出租、出借、掛靠等形式變相轉讓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第六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具備為業主提供專項服務的能力。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六十壹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聘請專業服務單位承擔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清潔衛生、園林綠化、房屋修繕、秩序維護等專項服務,但不得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壹並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第六十二條

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定期對其服務質量進行考核,促進物業服務企業提高服務水平。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物業主管部門定期報送信用檔案信息、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

第六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有關費用和提供無償服務。 第六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行業自律組織,規範行業行為,促進誠信經營,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維護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物業行業自律組織可以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物業服務規範和等級標準,建立和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自律制度,配合物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