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音:zhòng cái? 意思:公認的第三者在爭端兩方間進行裁定公斷。造句:時髦是仲裁者,是衡量是非的標尺。
詳細釋義
雙方爭執不決時,由第三者居中調解,也叫公斷。
李大釗 《新紀元》:“雖然也曾組織過什麽平和會議,什麽仲裁裁判,但在那裏邊,仍舊去規定殺人滅國的事情。” 劉少奇 《關於白區職工運動的提綱》:“在原則上我們當然反對國民黨的強迫仲裁,但是,為著爭取群眾鬥爭的勝利,對於國民黨的‘調解’與‘仲裁’,在事實上我們不應該完全拒絕。” 範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壹節:“《巴黎和約》之後, 拿破侖三世 成為當時 歐洲 最高的‘仲裁者’。”
近義詞評斷?評議
造句
文章比較並分析了兩岸仲裁法律制度的異同,以求在知己知彼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仲裁合作的發展。
在中國,仲裁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仲裁委員會主持進行.
但沒有壹個個案是容易解決的,仲裁中總有癥結.
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聯邦最高法院是所有國家法律的最終仲裁者,擁有憲法的最終解釋權。
北京,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
萬壹有什麽爭議,我們應該在合同中規定仲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