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可以申請去臺灣探親、訪友、定居、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等,也可以申請去臺灣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
2.大陸居民要求前往臺灣應當向什麽機關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手續?
大陸居民要求前往臺灣,須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手續。
3.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須履行哪些手續?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應當回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詢問,並須履行以下手續;
1)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的證明。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可以提交戶口所在地公發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的證明;
4)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4.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主要有哪些?
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主要有:
1)申請探親、訪友,須提交臺灣親友關系的證明和臺灣親友邀請前往的證明;
2)申請定居,須提交能夠在臺灣定居的證明;
3)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4)接受和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證明;
5)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通知或函件;
6)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臺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
7)受理大陸居民去臺灣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有關證明。
5.大陸居民去臺灣有哪些事由須先辦妥有關審批手續後再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手續?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手續。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先辦妥有關審批手續後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手續。
6.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具備哪些條件可以獲得批準?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只要理由正當,手續完備,材料齊全,不屬於不批準出境的情形,都可以獲得批準。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前往臺灣的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批準:
(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訴訟事宜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沿未執行完畢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7.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獲得批準後,是否即可發給前往臺灣的旅行證件?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獲得批準後,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申請人能夠順利前往臺灣時,才發給前往臺灣的旅行證件。
8.憑哪些證明確認申請人能夠順利進入臺灣?
目前,確認大陸居民能夠順利地進入臺灣的證明有:
1)臺灣有關當局發出的入臺許可證明;
2)香港中旅社確認辦妥入臺手續的通知或者證明。
憑上述其中之壹種,就可確認大陸居民能夠順利進入臺灣。
9.大陸居民取得入臺許可證明後需註意什麽?
目前大陸居民取得的入臺許可證明都是復印件,原件需到香港或臺灣換領。大陸居民前往臺灣或者辦理過往香港的有關手續,都需要有入臺許可證明。所以,應當將入臺許可證明多復印幾份,以備使用。大陸居民在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前往臺灣的旅行證件出示入臺許可證明時,除自己壹定要留存這個證明的復印件外,可將入臺許可證明復印件交壹份給分給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便辦理有關手續。
10.香港中國旅行社確認辦妥入臺手續的通知或證明,為什麽也被視為大陸居民已辦妥入臺手續?
目前,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除憑有關證明直接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外,香港中國旅行社也受理臺灣居民的委托,協助辦理大陸居民赴臺手續。大陸居民的臺灣親友或香港新友為其辦妥入臺手續後,將復印件寄往香港中國旅行社,經核實後,將復印件寄往香港中國旅行社,經核實後,香港中國旅行社即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旅行社轉告有關公安廳、局。所以接到香港中國旅行社認可通知的,即可視為大陸居民已辦妥入臺手續。
11.大陸居民獲準前往臺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何種證件?
壹九九二年五月壹日以前,大陸居民獲準前往臺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或者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都簽發給“往來港澳通行證”,證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簽註”和“經香港去臺灣”的加註。同時為解決證件上姓名填寫大陸用簡化字,臺灣用繁體字的差異,證件上的備註頁還要作持證人姓名繁體字的加註。大陸居民領取證件時,要註意核對是否有“簽註”、和“加註”。大陸居民應當在證件和“簽註”的有效期內經香港前往臺灣。
壹九九二年五月壹日以後,大陸居民獲準前往臺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證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簽註”。海峽兩岸直接通航後,大陸居民持此證件可以由大陸直接前往臺灣,也可以經香港、澳門地區前往。
12.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大陸居民經香港去臺灣的旅行證件與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地區探親、旅遊的旅行證件有什麽區別?
目前,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給大陸居民經香港去臺灣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與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以下區別:
1)簽發給大陸居民前往臺灣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除有有效期限的“簽註”外,還必須有“經香港去臺灣”的加註。無此加註,持證人只能去香港,不能去臺灣。
2)答發給大陸居民前往臺灣持用的“往來港澳通告證”不受各地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名額的限制。簽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要受各地名額的限制。
3)香港方面將憑大陸居民所持公安機關簽發的有“經香港去臺灣”加註的“往壹港澳通行證”,在羅湖口岸為大陸居民辦理經香港去臺灣後再經香港返回大陸的香港再入境手續。公安機關簽發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門探親、旅遊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則不予辦理這種手續。
13.大陸居民獲準去臺灣的,糧、油、戶口手續應如何辦理?
大陸居民獲準去臺灣定居的,在領取前往臺灣的旅行證件後,應立即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糧、油、戶口註銷手續。大陸居民獲準短期去臺灣的,出境後超過半年的,糧、油、戶口關系自行取消。
到目前為止,臺灣尚未開放大陸人士赴臺旅遊,您想去臺灣的話,只能以探親或交流訪問性質去,手續較煩瑣。
現在普通遊客想前往臺灣旅遊,需要提前20天準備,因為入臺證的辦理就需要花費12天至13天。
據了解,由於大陸與臺灣的旅遊尚未開通,目前各大城市的知名旅行社都沒有“臺灣旅遊”的業務。正因此,壹些在網上公布了聯系方式的機構,壹般僅以個人名義私下提供服務,而對於如何辦手續則是在有旅遊意向後“手把手”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