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個人論壇需要給論壇做BBS專項備案嗎?

個人論壇需要給論壇做BBS專項備案嗎?

BBS論壇是需要做備案前置,詳細資料妳可以看下: 前置專項備案系列(二) BBS論壇 1、論壇為什麽要進行 BBS 登記備案?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信息產業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否則,屬於非法經營。 2、論壇沒有進行BBS登記備案的後果? 違反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3 、論壇如何辦理BBS登記備案手續? (1)論壇進行BBS專項登記備案的必備條件 首先,申請BBS證必須申請ICP證或者進行ICP備案。 ICP 證: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 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 ) 。 ICP 證的申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4)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5)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6)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7)最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違法行為; (8)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9)有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服務項目屬於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文件; (11)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ICP備案: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ICP備案的申請條件: 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主辦單位和網站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二)網站網址和服務項目; (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範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對備案材料齊全的備案材料真實、齊全、備案網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應當予以備案並編號。 接著,在辦理完畢 ICP 證或者 ICP 備案後,才可以申請 BBS 登記備案。 開展電子公告服務,除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確定的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 (二)有完善的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三)有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設施; (四)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2)向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提交 BBS 登記備案申請 (3)BBS登記備案的流程及辦理時間 (壹)對於新辦互聯網信息服務申請的審批時限 對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時提出電子公告服務專項申請的,或者在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提出電子公告服務專項申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產業部應當在 60 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連同互聯網信息服務壹並予以批準,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文件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對於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公告服務的審批時限 對於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向原許可或者備案機關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產業部應當自收到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材料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或者備案,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文件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於新辦互聯網信息服務申請的,其審批流程與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流程圖相同; 對於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公告服務的,其審批流程與通用審批流程圖相同。 (4)BBS備案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 申請BBS 證(BBS審批備案)應當提交材料 (壹)申請書 1、單位名稱、專項申請的項目、單位地址、單位聯系人、電話等申請單位基本情況。 2、網站名稱、域名、IP地址。 3、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如時事論壇、網民聊天室、文化藝術類留言板、IT行業布告板、新聞跟貼等。 4、提供接入服務的ISP單位名稱及機房地址。 5、已獲得ICP經營許可證或已經備案登記的單位,提供其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材料的復印件。 6、在申請書落款加蓋本單位公章。 (二)完善的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三)提供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措施。 (四)提供四項制度。 1、版主負責制度 2、軟件過濾及24小時人工監看制度 3、規則張貼制度 4、欄目明確制度 (五)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的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情況,特別應提供各 BBS 欄目版主的詳細個人資料,並附上版主身份證清晰復印件。 (六)申請單位對信息產業部第3號令《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中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所采取的具體落實措施;依據上述管理規定中的第十五條的規定,與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簽訂的協議。 (七)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復印件。 (八)股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股東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股東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東股權結構圖。 (九)已取得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十)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BBS登記備案應當建立的相關制度 BBS證(BBS審批備案)應當建立的相關制度 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專項申請。申請開辦BBS應建立下述各項制度,未建立如下制度或未嚴格執行的不予批準BBS。 (壹)欄目明確制度。網站在提出BBS專項申請時,應明確列出擬開辦的BBS的各具體欄目和類別,如文化藝術類留言板、網民聊天室、IT行業布告板等,所有申請開辦的項目應逐項列出。網站開辦BBS時應嚴格按批準的欄目進行,不得超越範圍隨意開設,對已開設的BBS的應進行清理和規範。 (二)版主負責制度。網站開辦BBS時應有相應人員對BBS實施有效管理。獲準開展BBS的網站必須對獲得批準的各個BBS欄目指定專職人員充當版主,每個欄目不得少於壹個專職版主,並實行版主責任制(需填寫BBS版主資料登記表)。版主負責監管該欄目的信息內容,除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外,應對登載的信息負有人工過濾、篩選和監控的責任。壹旦發現BBS的欄目中有違規內容,有關主管部門將追究網站和該欄目版主的責任並予以處理。 (三)用戶登記制度。提供BBS的網站應要求上網用戶使用BBS前預先履行登記程序,填寫網站提供的註冊表格,提供真實、準確、最新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號)。註冊表格由網站妥善保存並不得隨意泄漏,用戶註冊後則可使用該網站提供的所有BBS欄目和相關服務。壹旦發現用戶違反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網站有權暫停或中止該用戶使用本網站包括BBS在內的所有或部分服務。 (四)規則張貼制度。 1、嚴格要求開辦BBS的網站在留言板、論壇、聊天室、跟貼等BBS網頁的顯著位置張貼ICP經營許可證號或備案號。點擊經營許可證號或備案號,應彈出該許可證或備案表的清晰可認的掃描圖片。 2、上網使用者點擊BBS某壹欄目時,應首先彈出載有電子公告服務規則的畫面,該畫面內容旨在對使用者的行為作出符合法律規章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有關條款。 (五)安全保障措施。 1、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網站堅持對用戶貼文上網實行先審後發制度,進壹步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和手段,對用戶發出的信息應預先進行軟件自動過濾和人工過濾,然後供人瀏覽,不得未經審查直接上網公開。 2、嚴格落實記錄保存制度,應當記錄所提供的電子公告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 3、有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設施; 4、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