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獨資企業有哪些

獨資企業有哪些

問題壹:中國獨資企業有哪些 獨資企業,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所以,我國的獨資企業那就很多了,具體有哪些就更不好說了。

獨資企業主要盛行於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

獨資企業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區不需要在 *** 註冊。在這種制度下,很簡單的經營安排如小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屬於獨資企業。甚至暫時經濟活動,比如個人之間的買賣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獨資企業處理。通常為了方便執法活動, *** 會要求某些種類的獨資企業註冊,比如餐館註冊為了方便衛生檢查。另壹個註冊原因是牌號,業主有權力使用個人的姓名為企業牌號比如“張三的飯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業主登記其它名稱的牌號,以防有商標爭議。

問題二:請問我國現在的國有獨資企業有哪些呢? 名義上國務院國資委屬下的各大集團公司都是國有獨資企業,比如電信行業三大集團、石油貳化集團、電力集團等,各地方國資委也有很多自己的國有獨資企業,只是這些集團公司的實體多數都實行了股份制,純粹的國有獨資企業相對少多了。

問題三:公司與獨資企業 有什麽不同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58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壹人公司或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 個人獨資企業為何承擔無限責任

何謂個人獨資企業?《中華人民***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二條指明,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民事責任,就是指該企業對外所欠債務,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這裏所說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不僅指投資人所辦獨資企業中的所有財產,而且還包括投資人的其它個人財產(如投資人的其它動產與不動產、夫妻***同財產中份額等)。《個資法》第十八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從法律意義與現實上講,除國外以前有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公司)外,到目前為止,我國法律未規定可設立無限責任公司。在我國,法律上承擔無限責任的主體惟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企業。根據我國的國情,現階段的個人獨資企業是在原個體工商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只是在規模經營與整體經濟實力上,比個體工商戶大而強壹點罷了。我國有的地區工商登記部門,雖把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在法人企業序列,有的個人獨資企業甚至達到了企業法人的註冊資本,但從根本上講,這種登記企業並沒有擺脫個體工商戶的性質與經營管理模式,加上我國現有法律規定,只有國有獨資法人企業即國有獨資公司,而沒有個人獨資公司的原因,現階段這種企業只是從形式上看酷似法人企業,但從實質上看不能認定為法人企業。那麽個人獨資企業為何在法律上要承擔無限責任呢?

筆者理解,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它承擔責任的實質。其理由:壹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行為純屬投資人個人的經營管理行為,不像法人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具有企業集體經營管理的行為,而單獨經營管理的行為具有隨意性,缺少約束性,集體經營管理有相對的穩定性和制約性,企業的經營效益盈虧來自經營決策層,效益盈虧直接影響於債務的清償。二是企業的財產使用與處理的公開程度決定了承擔責任的公平度。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人在使用和處理該企業的財產上,有完全的隱蔽性或不公開性,不像法人企業那樣公開透明,有相互監督(如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制。個人獨資企業在財產資金管理上與家庭管理模式,實質上沒有什麽兩樣,這樣必然導致收支不清、盈虧不清,有的甚至債權債務不清。這種經營收支與個人日常消費的混同,怎能分類到有限責任上呢?在《個資法》中雖規定了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入會計核算等,但這種企業通常讓直系親屬管賬、管物,缺少事實上的監督,所以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無限責任,無疑是正確和公平的。

問題四: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範圍有哪些? 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 個供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是壹個自然人。該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2)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投資人個人所有。這裏的企業財產不僅包括企業成立時的投資人投入的初始財產,而且包括企業存續期間積累的財產。投資人是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的唯壹合法所有者。(3) 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是個人獨資企業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說,當投資人申報登記的出資不足清償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負的債務時,投資人就必須以其個人財產甚至是家庭財產來清償債務。(4) 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盡管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起字號,並可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和參加訴訟活動,但從本質上講,個人獨資企業只是自然人進行商業活動的壹種特殊形態,屬於自然人企業範疇。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 出資人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只能是壹個自然人;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壹個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同出資設立。(2) 承擔責任的財產範圍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壹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根據民法通則第29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則以家庭財產承擔。(3) 適用的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城鄉個體》二商戶管理暫行條列》的規定設立。(4) 法律地位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種企業組織形態;個體:工商戶則不采用企業形式。區分二者的關鍵在於是否進行了獨資企業登記,並領取獨資企業營執照。

問題五:什麽是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壹個償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壹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於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問題六:個體經營和私營獨資企業有什麽區別 個體工商戶: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私營獨資企業: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壹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問題七:獨資企業有哪些?有什麽區別和特征? 獨資企業有個人獨資、外商獨資和國有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壹個自然人投資註冊成立的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是由壹個外國人或壹個外資企業投資成立的企業。

國有獨資企業是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經營管激,國有獨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問題八:個人獨資企業屬於什麽性質的公司?謝謝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壹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1、投資主體具有單壹性2、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3、不具有法人地位

個人獨資企業亥立的條件:(壹)投資人為壹個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問題九:獨資企業與非獨資企業有什麽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是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由壹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作為壹個自然人企業,投資者對於企業的經營風險負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個獨企根本不是企業法人,更談不上公司法人。

私營獨資企業是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設立的,由壹人投資經營,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私營獨資企業包含了個人獨資企業。

要說區別,非獨資企業負責人發生改變時,只要辦理企業負責人變更手續就可以了,原企業名稱仍然可以使用,不需要註銷原企業重新登記。

都有什麽好處?

沒覺的哪有好處,公司欠債,負責人的非註冊私人財產都得作為抵押賠償。

問題十:個人獨資企業需要什麽手續 (1)投資人為壹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個人獨資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以家庭***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投資人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上予以註明。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滿足以上幾條去有關部門審批就行了。

參考下:baidudongao/....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