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需要符合的條件:
1.符合我行零售貸款客戶基本條件規定。
2.不接受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士申請的小微企業貸款業務。
3.對於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應具有貸款用途所對應行業2年以上(含)持續經營經驗;對於非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指除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以外的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應具有貸款用途所對應行業3年以上(含)持續經營經驗。
4.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征信記錄應在三級(含)以上,無征信記錄視同征信記錄二級。
5.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須為借款人經營實體前三大股東之壹且持股10%以上(含),或借款人為企業實際控制人。
對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但按照當前政策規定無需辦理營業執照的自然人,(如農戶、漁民)以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開辦私立課外輔導培訓機構、律師事務所的經營者,在其能提供相關合法經營證明材料的情況下可辦理個人經營貸款。
6.小微企業對公貸款中,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須為貸款提供全程全額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
7.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資不抵債(即家庭凈資產<0)的,不得辦理小微企業貸款。
8.借款人或借款企業實際控制人不得為制裁類或監管類名單人員。
個人經營貸款及用於購買機器設備、廠房等固定資產投入的小微企業對公貸款授信額度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單筆貸款或授信項下單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且授信項下單筆貸款到期日不得晚於授信額度到期日。貸款用途為其他的小微企業對公貸款授信額度期限或單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且授信項下單筆貸款到期日不得晚於授信額度到期日。授信或單筆貸款期限還須符合各產品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