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想辦法,讓他變回來,我把他身上所有的錢、煙全部藏起來,用自己最關切的語言勸說他,可他不再像以前那樣對我,他開始大吼大叫,居然還打了我。他淚水從眼眶中流了下來,他走了,頭也不回地走了,就這樣,以後的三四天中,我沒有再見到他。
我翻箱倒櫃地找出他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相夾。裏面有我倆的合影,還有他的單人照。那時的他很陽光,他的笑容很燦爛。看著看著我的淚水便流了下來,我擦幹了淚,拿著相夾來到他家門前。雖然我知道我可能又會被他趕出來,可我還是想抱著壹絲希望,把原來的他找回來。可事實證明我的無獲而歸,他把我趕了出來,摔碎了我倆僅有的壹張合影。這樣的僵局持續了壹年零四個月,他家搬走了,走時我沒有去車站送他,因為我覺得即使送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過了大概有半年吧,壹天晚上,很晚了,他打電話來,他的聲音沒有變,可他說話的語氣卻變了,變得油腔滑調,不再是柔柔的了,電話的那邊好像很吵,還沒等我問,他告訴我說:“我現在酒吧,如果妳願意,我壹定帶妳過來。”聽到這,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把電話掛了,淚從我的臉上肆意流過,月光那麽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