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
3、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於持續狀態;
4、不能清償的債務不限於金錢債務。可以協商破產。
破產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
1、破產申請書,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目的、事實和理由。
2、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
3、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
4、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情況的證明。
綜上所述,企業申請破產的條件涉及企業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和資不抵債或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在申請破產時,企業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必要的材料,並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也就是說當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