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對銀行貸款抵押物價值內涵的再認識

對銀行貸款抵押物價值內涵的再認識

當我們理解了抵押品的真實效用,我們實際上找到了壹種方法來回報抵押品的價值。基本路徑是以抵押物能否對借款企業產生績效激勵為價值取向,積極拓寬抵押物的選擇空間,增強抵押物估值的動態性和靈活性,促進融資困難的緩解和長期客戶關系的培育。

最近,在企業融資問題上,要求銀行信貸回歸本源的呼聲越來越高。不僅企業在呼籲,社會各界都在呼籲,基層銀行也在呼籲。其核心是進行制度創新和去擔保化。在壹個成熟完善的信用體系尚未建立、銀行體系仍深陷“擔保鏈”的當下,要求商業銀行徹底“扔掉”自己長期依賴的“抵押擔保”拐杖,或許是我們力所不及的。然而,我們並非無能為力。我們可以在拐杖的材質和功能上下功夫,讓拐杖逐漸變得輕便,銀行也會逐漸淡化對拐杖的依賴。這不是作者的奇思妙想,關鍵是能否以創新的思維重新認識和評估抵押(含質押)產品的價值,積極挖掘抵押物的價值內涵,實現抵押物價值的理性回歸。

抵押物在銀行和企業眼中的價值內涵差別很大。

事實上,銀行和借款企業對同壹抵押物的價值評估存在明顯差異。由於獲取和支付抵押物的目的存在明顯差異,銀行和借款企業對同壹抵押物的評估視角存在根本不同,從而賦予抵押物不同的價值內涵。

對銀行來說,抵押物是減緩和彌補信用風險損失的主要工具和手段,抵押物的價值或估值表現出減緩和彌補貸款風險的能力。因此,銀行評估抵押物價值的主要依據是抵押物的市場變現凈值和實現抵押物的成本(可轉讓和可變現能力)。

對於借款企業來說,抵押物的價值或估值就是抵押物對企業持續經營的價值貢獻。企業對抵押物價值的評估,重點是抵押物壹旦違約時,抵押物補償的實際成本,包括抵押物作為企業資產的有機組成部分所形成的企業預期收益的現值,抵押物補償帶來的資產重置成本,以及與抵押物補償相關的成本。

可見,同樣的抵押物,對於銀行和企業來說,價值內涵是不同的。體現在數量上,企業提供的抵押物估值壹般遠高於銀行。因為抵押物相對於企業的實際價值無疑高於其市場變現價值(包括變現成本),而抵押物對企業的重要性可能關系到企業的持續生產經營乃至生存,而銀行只關心抵押物的可轉讓性、變現能力和凈現值。

銀行和企業在抵押物價值評估上的差異,往往決定了抵押物範圍的選擇和抵押率的高低,進而決定了企業融資的難易和成敗。比如,專用設備可能是企業的“家產”,但由於其交易流動性遠弱於通用設備,壹般不被銀行接受,即使抵押貸款接受率很低。再比如,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專利、特殊許可權(如排放權)等無形資產,對企業來說是“寶貝”,對銀行來說卻不壹定。

需要補充的是,不同規模和發展水平的企業,對同壹抵押物的價值評估也有很大差異。同樣的抵押物相對於小微企業的價值壹般要遠遠高於大企業。因為“壹定的資本增加了效用,在財產處於較高水平時大於同等資本”,所以資產較低的小微企業的投資回報率壹般遠高於大型企業。這意味著,同樣的抵押物,小微企業的潛在預期收益和補償成本壹般要比大企業高得多。同樣的抵押物,小微企業的估值遠高於大企業。

顯然,抵押物的價值內涵應綜合考慮參與各方的理解和評價,動態地、有區別地反映抵押物相對於不同主體的效用。正是由於銀企對抵押物價值內涵理解的差異和片面性,形成了銀企融資的差異和反差。這不僅阻礙了銀企之間的相互信任和溝通,也制約了銀行信貸業務的拓展。

因此,無論是從發展和維護客戶關系的戰略高度,還是從拓展業務的現實角度,銀行都需要創新思維,全面、客觀、動態地認識和把握抵押物的價值,努力挖掘企業抵押物的價值內涵。關鍵是要學會設身處地,真正做到“以客戶為中心”,站在客戶的角度理解抵押物,客觀評估抵押物的價值。只有這樣,才能大大拓寬抵押物的範圍,提升抵押物的效用價值。

銀行應更加關註抵押物的企業價值

按照固有的思維模式,銀行普遍認為抵押物是減緩和彌補信用風險損失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因此只關註抵押物的市場變現凈值和變現成本,但這只是抵押物的表象,而不是抵押物的真實效用。我們不妨反思壹下,銀行需要借款企業提供抵押物的初衷是什麽?答案顯然不是為了最終拍賣,而是憑借抵押物相對於借款人的效力,對借款人的履約形成約束力。就像交警扣留違章司機的行為壹樣,被扣留的駕照對交警來說顯然沒有實際價值,但扣留駕照對違章者來說意味著高額的額外生活成本,進而對司機形成守法的正向激勵。同樣,對於借款企業來說,如果將壹項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並進行違約賠償,其違約成本不僅包括抵押資產的重置成本,還包括停產帶來的壹系列損失,包括客戶流失、市場流失等後果。隨著抵押物價值的提高,理性的借款企業在權衡利弊後,會形成主動放棄違約動機,回避高風險投資項目的積極決策。因此,抵押物的真正效用應該是通過抵押物相對於企業的價值或效用,形成企業履行合同的正向激勵,從而實現信貸資金的正常回籠,有效防範信貸風險。

因此,銀行對抵押物的關註點應該是抵押物的價值或效用是否能真正形成對借款人履行合同的正向激勵,而不應局限於抵押物本身的凈現值。有了抵押物,銀行不僅獲得了緩釋貸款風險的工具,也從側面衡量了借款企業的風險和誠信度,從而關註和把握借款企業的還款意願和能力。這其實是關註第壹還款來源,而不是依賴第二還款來源,是信貸回歸本源的應有之義。

從這個意義上說,借款人對抵押物價值或效用的重視,以及由此產生的守約激勵,客觀上達到了與銀行風險控制目標的趨同。如果能認識到這壹點,銀行在評估企業提供的抵押物價值時,應該更重視抵押物的企業價值,而不是抵押物的市場變現價值。這種認識的形成顯然取決於銀行的經營理念能否真正轉變為“以客戶為中心”。在競爭日益激烈的金融生態中,應該說“以客戶為中心”已經成為銀行業的學問,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從理念到行動的轉化將是壹個痛苦而漫長的過程。

抵押物如何回歸價值?

當我們理解了抵押品的真實效用,我們實際上找到了壹種方法來回報抵押品的價值。基本路徑是以抵押物能否對借款企業產生績效激勵為價值取向,積極拓寬抵押物的選擇空間,增強抵押物估值的動態性和靈活性,促進融資困難的緩解和長期客戶關系的培育。

首先,在抵押物範圍的選擇上,要拓寬視野。銀行要著眼長遠,創新對抵押物的認識,即借款企業抵押物的價值評估要從單純關註市場實現價值轉變為關註抵押物的企業價值。通過科學地分析和把握抵押物的企業價值,可以合理確定授信額度,更好地控制風險和培養客戶關系,幫助企業盤活資產,增強融資能力。

針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初創型、科技型企業缺乏抵押資產的情況,銀行在要求其提供抵押物時,應盡量拓寬視野,從壹般不動產到動產,從壹般設備到專用設備,從有形資產到無形資產,積極幫助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挖掘資產價值,特別是壹些關系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資產,如存貨、倉單等動產、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知識產權、排汙權等。

這類資產雖然在普遍性和市場流動性上可能價值不高,但對企業來說價值很大。如果銀行有權處置企業等關鍵資產,無疑將對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有利於防範企業冒險、非理性經營給銀行帶來的風險(這類風險是銀行最難防範的)。

其次,在抵押物價值的估算上要體現反周期的思想。在經濟上升期,企業資產價值壹般處於升值期,借貸能力相對較強。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應該考慮適當降低企業融資杠桿,在抵押物的估值上更加謹慎,降低抵押率。經濟下行,企業資產普遍縮水,抵押資產減少,融資能力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銀行仍然堅持固有的抵押物標準,可能會迫使基層經營銀行放貸、壓貸,或者要求企業追加抵押物。這樣壹來,企業的資金鏈必然會緊張甚至斷裂,短期會增加銀行的風險,長期會損害銀企關系,從而損害銀行長期發展的基礎。因此,銀行要立足於發展長期戰略客戶關系,從與企業奮鬥的角度出發,適當提高抵押物的估值和抵押率。

再次,要在客戶對象上體現差異化。在處理大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抵質押物估值問題上應實行差異化策略,即對於同樣的抵質押物,小微企業的抵質押物估值應高於大企業,這既是基於“以客戶為中心”理念的科學決策,也是踐行普惠金融,以差異化信貸服務小微企業的體現。在這壹點上,中國與國際銀行業的差異非常顯著。據研究,英國85%的中小企業貸款中抵押物價值與貸款余額之比大於1,而中國的銀行對抵押物的貸款比例基本在60%左右,抵押物的凈市值遠高於貸款額。

風景長宜虛懷若谷。如果銀行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堅持“以我為中心”,固守老路,那麽抵押物的缺乏將繼續成為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融資道路上的障礙。如果銀行能夠有效轉變經營理念,實現從“以自我為中心”到“以客戶為中心”的轉變,那麽銀行對抵押物的認識和判斷視野將大大拓寬,抵押物的價值將理性回歸。盡管如此,我們仍然熱切希望銀行能夠扔掉“抵押擔保”的拐杖,實現真正的信用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