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有些房產,給女兒,跟女婿有什麽關系?

有些房產,給女兒,跟女婿有什麽關系?

如果財產不是作為遺產繼承,而是直接給女兒,那麽法律上壹般是夫妻雙方共有。除非妳在贈與時和妳女兒簽訂了贈與合同,明確房產只給妳女兒,只登記在她名下。那麽財產將只歸女兒所有。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壹般認定為同壹財產,如工資、獎金、報酬等。對於繼承的財產或者贈與的財產,法律規定夫妻財產相同。但是,還有壹點,就是如果明確規定某個人可以通過遺囑繼承或者贈與合同繼承或者接受贈與,那麽財產就只有壹方所有。所以如果父母想把房產給女兒,可以通過贈與合同明確只有女兒享有房產的所有權。如果沒有贈與合同,那麽根據法定規則,父母去世後,女兒將合法繼承父母的財產,女婿依法與女兒享有財產的所有權,財產的* * *歸同壹人所有。贈與合同簽訂後,可以進行公證,確定雙方簽訂的贈與合同有效,避免後期出現糾紛,比如質疑贈與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智能發現新舊文章之間的變化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新舊對比的智能發現

第六百五十九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嚴重侵害捐贈人或者捐贈人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新舊對比的智能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