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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概論

1、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要在50人以下即可。

2、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土地+知識產權作價出資數額不能高於公司註冊資本的70%,剩下的必須用現金出資。在該案例中,B公司出資的情況符合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