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壹個書友會的朋友加了我,細碎了聊了幾句。
我的簽名是這樣寫的:
我是個情感冷漠的人
我所有的熱烈和激烈
都是裝出來的
她說以前以為我是男孩子,感覺不良少年應該都是男孩子,我笑,大概是因為太漢子了吧,她說看我的頭像和簽名,感覺內心應該很溫柔,而且很直接很坦誠。
我其實都有點不好意思了,第壹次被這樣形容,而且來自壹個陌生人之口。
關於表露自己缺點這件事,我從來都不吝嗇。與其讓別人在壹開始對妳抱有期待,之後日漸失望,直到絕望後徹底離開,還不如開始之前就自己坦白,我已經把所有的缺點都擺在妳面前了,如果妳能做到不嫌棄,還勉強能將就接受的話,那我們就好好做朋友,如果妳願意用妳的優秀來帶我完善自己,那久再好不過了。如果妳看不上甚至是看不起這樣壹個缺點滿滿銹跡斑斑的我,那就趁早拉遠距離,免得到時候鬧得不歡而散。這是我的交友之道,也許有什麽不恰當的地方,但潛意識裏有個特幼稚的想法就是,能忍受妳這麽多缺點的人,該是多好的壹個人,這樣的人怎麽能放過不當他的朋友。
啊哈哈,然後書友會的那個朋友說,我的表述準確點說就是:能接受我最糟糕的壹面的人,壹定是真愛。
恩,就是這樣,這就是我的交友原則。
如果壹個人想要去結交壹些優秀的人,那在他的交友目標函數中,我明顯不是最優解,甚至不是壹個可行解。
說到這裏,想說說自己的缺點了。
首先應該是懶,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懶,或者說是對身邊的人有過度的依賴傾向,我是個特別不會照顧自己生活的人,日子過的亂七八糟,總覺得被安排的飲食起居挺好的,於是我的眾多室友在嘴上說著嫌棄我之余,默默的包容我替我打理好壹切。
然後是毒舌,曾有人說我尖酸刻薄,我沒有反駁,因為這是事實。我說話從來不給任何人留情面,始終咄咄逼人。與生俱來的鋒芒與尖刻也不知道刺傷了多少人,於是我格外珍惜那些為數不多被我刺傷過還未離開我的人。當然還有壹些是有自己的盔甲保護,沒有被我傷害到的。
最後應該是像簽名裏寫的,重點在裝。不裝逼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吧,我其實比別人想象中要更決絕壹點,恩,細節不想說了,對,這就是我的決絕表現。
喜歡和優秀又不嫌棄自己的人做朋友,但並不排除像自己這樣滿身缺點的朋友,朋友之間有壹個特別重要的原則就是互不嫌棄,當壹段情誼壹旦走到互相壹方嫌棄另壹方,甚至互相嫌棄的時候,就沒有再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壹旦有壹個開始嫌棄,這段感情就開始不平等,日漸走向盡頭,互相折磨反而累己累人,倒不如趁早抽身而退,落個灑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