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三合壹營業執照是什麽

三合壹營業執照是什麽

所謂的三合壹,就是原來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機關稅務登記證、質監局組織機構代碼證,合並成為壹張新的工商營業執照。上面標註有稅務代碼和組織機構代碼,三張證簡化為壹張,節省審批申辦程序。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2018年9月28日,全國首批異地辦理的11張營業執照和1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誕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妳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幹規定》

第二十三條 推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壹的登記制度,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