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征,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所以,起訴離婚的話要繳納訴訟費用,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壹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壹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壹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