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是“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的簡稱,主要從事飲料和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加多寶集團的產品包括黃金罐裝、瓶裝和盒裝的“加多寶”涼茶飲料和“昆侖山雪山礦泉水”。
王老吉是王老吉涼茶的品牌,創立於清朝光年間(1828)。它是公認的涼茶始祖,由草本植物原料制成,被譽為“涼茶之王”。產品形態發生了水碗涼茶-涼茶包-涼茶粉-涼茶飲料等載體變化。
2、兩者的關系:
加多寶集團是“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的簡稱,是壹家註冊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外資企業,是鴻道集團的全資子公司。1995之前,王老吉罐頭壹直由GPHL生產經營。1995後,GPHL授權鴻道集團在壹定期限內生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GPHL經營盒裝王老吉。
2000年,GPHL授權鴻道集團在紅罐涼茶飲料上使用註冊號為626155的“王老吉”商標,期限為2000年5月至2010 * * 10年5月。此後,雙方又簽訂了兩份延長商標租期的補充協議。但因為加多寶賄賂GPHL前總經理李益民300多萬港元
所以這個協議是無效的。於是雙方打起了官司。最後,GPHL贏了。廣藥集團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收回紅罐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王老吉商標租賃早已逾期,廣藥集團依法合理收回。
根據該裁定,GPHL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王老吉商標許可合同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各承擔50%的仲裁費。裁決是終局的,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於是加多寶無法再使用“王老吉”商標,更名為“加多寶”。
擴展數據
1、2014年8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指出加多寶“全國領先的紅罐涼茶更名為加多寶”、“中國每10罐銷售7罐涼茶”的廣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虛假宣傳,責令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並銷毀。
刪除、更換含有相關廣告標語的產品包裝及電視、網絡、視頻、平面媒體廣告,要求加多寶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在《重慶日報》等媒體上公開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80萬余元。
2.基於涼茶創始人王澤邦先生留下的秘方,加多寶集團於1996發起並推出了行業內首款紅罐涼茶。20多年來,加多寶采用“公司+基地+農戶”合作種植、定向采購的創新模式,首創“集中提取,
“分散灌裝”的創新生產技術和“防止上火”的精準定位,通過對匠心的堅持和創新驅動,將涼茶從嶺南壹隅推向全國乃至全世界,成功將涼茶打造成繼碳酸、果汁、茶之後的第四大飲料品類,繼續引領涼茶市場。
參考文獻-時政-人民網?加多寶多次虛假宣傳被叫停王老吉在加多寶的19連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