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分為珠三角、粵東、粵西、粵北,其中珠三角: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惠州;粵東:汕頭、潮州、揭陽、汕尾;粵西:湛江、茂名、陽江;粵北:韶關、清遠、雲浮、梅州、河源。地級市是中國的行政區劃之壹。
行政地位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為屬地行政區域。是同壹建制的市,下轄省、自治區。
從1983 11.5開始,在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劃分統計中被固定為行政區劃術語。
截至2021,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分為珠三角、粵東、粵西、粵北,其中珠三角: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惠州;粵東:汕頭、潮州、揭陽、汕尾;粵西:湛江、茂名、陽江;粵北:韶關、清遠、雲浮、梅州、河源。地級市是中國的行政區劃之壹。
行政地位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為屬地行政區域。是同壹建制的市,下轄省、自治區。
從1983 11.5開始,在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的劃分統計中被固定為行政區劃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