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訊 11月21日,《市北區2022年第三批產權型人才住房配售公告》發布,《公告》提到,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20〕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對市北區2022年第三批產權型人才住房項目進行配售。
房源情況
各項目看房地點和咨詢電話
1.大雲谷·金茂悅府
看房地點:市北區勁松五路366號大雲谷金茂府營銷中心
咨詢電話:0532-55726999
2.保利悅公館
看房地點:市北區臺柳路與德興路交匯保利天匯天珺售樓處
咨詢電話:0532-88807799
配售範圍
本次公開配售房源面向市北區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含駐地中央、省屬單位)、行政機關以及駐區醫院和學校引進的各類人才。
用人單位區劃壹般按照單位工商註冊地劃分,企業工商註冊地與納稅地不壹致的,按照企業所得稅納稅地為準。中央、省駐青單位以及醫院、學校有多個地址的,以各自實際辦公地為準。駐地總部經濟主體機構有分支機構的,以各自實際辦公地為準。青島市人力資源機構派遣制人員在市北區實際工作的,隨用工單位進行申報。
配售對象
(壹)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青島市創新創業並做出貢獻的各類全職人才;
(二)已在青島市落戶並與市北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配售條件
(壹)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無住房且5年內無商品住房交易記錄。
(二)在青島市創新創業並做出貢獻的各類全職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在市北區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並按規定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應至少在青島市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壹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壹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青島市員工10人以上;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島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三)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屬於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2.具有青島市戶籍;3.已與市北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四)上述各類人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島市範圍內享受過用於改善生活或住房的壹次性補貼(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質的頂尖人才安家費、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博士後安家補貼、技能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壹次性安家費等),或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產權型人才住房、青島市各級機關幹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人才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租賃住房或租賃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間無違約情況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產權型人才住房,並承諾在購房網簽前辦理退租手續。夫妻雙方均符合分配條件的,只能申請租住或購買壹套人才住房。
(五)人才在青島市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保時間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2022年11月21日),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個人申請登記結束之日。
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請登記、單位初審、審核評分、補正復核、房產查重、入圍公示、選房公告、輪候選房等流程進行。
(壹)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意向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上傳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並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市北區城市建設更新局全年接受單位註冊申請,本次配售單位申請集中審核時間截止至2022年11月28日12時。
2.個人申請。自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企業註冊申請審核通過後,符合人才住房分配範圍及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二)單位初審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並在單位範圍內公示不少於3日,對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在2022年12月1日前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請。
(三)審核評分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北區民政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北區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進行審核、評分、更新排序名單。
(四)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壹次性退回並告知申請人,限期3日內(12月17日至12月19日)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後,相關部門於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復核。
(五)房產查重
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16時,市北區房產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確定入圍排序名單。
(六)入圍公示
入圍排序名單經審核後,市北區城市建設更新局通過市北政務網對該名單公示不少於5日。
(七)選房公告
2022年12月28日,市北區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通過市北政務網發布選房公告,公告內容包含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選房形式、選房流程等相關內容。
(八)公證雲選房
以選房公告發布的內容為準,申請人進行線上公證雲選房。
市北區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咨詢電話
1.人才資格咨詢電話:0532-58771882
2.人才住房配售咨詢電話:0532-83838622、83721367
3.人才住房建設、單位權限註冊申請咨詢電話: 0532-6695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