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被判四次死刑的經歷,也不會吸引大批的媒體關註,要不是律師不計酬勞的伸手相助,要不是親姐姐犧牲青春年華的奔走疾呼,他都不會今天自由地站在北京東三環的這棟公寓裏。
然而,念斌最為幸運的是趕上了司法進步。
如果沒有“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法;如果沒有非法證據排除、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等制度的推行;如果沒有“疑罪從無”的法制理念得以實踐……念斌也難以走出看守所的重重鐵門。
在為司法機關堅持“疑罪從無”理念、依法糾正冤假錯案的勇氣贊賞之余,輿論認為這是司法回歸理性的具體表現。念斌被依法宣告無罪,是司法機關堅守“疑罪從無”法治底線的結果,念斌能夠洗脫冤屈,應歸功於司法進步和司法環境可惜變化。
黨的四中全會公報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014年1月,浙江叔侄奸殺冤案啟動追責程序;8月底,福建平潭投毒案嫌疑人念斌獲釋;9月29日,海南因故意殺人服刑14年的黃家光被無罪獲釋,並獲賠160余萬元。12月初,最高法邀請浙江叔侄奸殺冤案當事人參加“憲法日”活動。12月中旬,呼格吉勒圖壹案改判無罪。
這些,都是“依法治國”下的生動樣板。這些“鐵案”的翻轉,是司法公正力量的最好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