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壹步:申請人向專利局提交文件後,專利局收到後對專利文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期,發出專利受理通知書,並通知申請人。
2.初期
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步審查階段。專利局的工作人員會根據專利法要求的權利範圍進行初步審查,看專利申請文件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逾期未答復的,該申請視為撤回。答復後缺陷仍未消除的,應當拒收。
3.專利文件公開階段
壹審通過後專利申請將進入公開階段。壹般發明專利在申請日之後15個月才會進入公布階段。申請可以要求知識產權局提前公開專利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公布後,申請人的專利文件取得了相對保護權。
4.實際審判階段
在專利申請的實際審理過程中,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會綜合審查發明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他實質性條件。經審查,認為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逾期未答復的,視為撤回申請,經多次答復仍不符合要求的,駁回申請。壹般實質性的審查時間比較長,需要耐心。
5.卡下授權階段
上述程序全部通過後,專利審查員將對專利進行校對,審查修改後,發出專利授權通知書和註冊通知書,並在兩個月內繳納相關費用。不交,視為放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