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了加強城市市政設施的管理,發揮其功能,改善城市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為生產和人民生活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杭州市區的市政設施管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市政設施,是指城市道路設施、城市橋涵設施、城市排水設施和城市河道設施。?
第四條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受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機構負責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各區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的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城市規劃、公安、水利、工商行政管理、環境保護、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能,協同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市政設施建設單位應按批準的項目實施。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按要求及時與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交接。?
第六條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市政設施進行觀察和檢查,及時維護和維修,建立健全完整的檔案管理制度。?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設施的權利和保護市政設施的義務,並有權舉報違反本條例、損壞市政設施的行為。?在市政設施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城市道路設施管理?
第八條本條例所稱城市道路設施,包括車行道(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人行道、隔離帶、公共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城市道路設施的管理範圍以已實施的規劃道路紅線為準;未實施規劃道路紅線的,以城市道路兩側合法建築物外緣之間的車行道和人行道為準。?舊城改造中,按有關規定拆遷的城市道路用地,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管理。道路施工時,免費提供給施工單位。?
第九條城市道路應當保持平整、完好。?城市道路上各種地下管線蓋板的設置應與路面標高壹致。發生沈降或缺損的,產權單位或專業管理部門應及時修復。?城市道路上的各種地下管線發生爆裂、損壞、滲漏時,產權單位或者專業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修復。?
第十條城市道路與鐵路平交道口的銜接應當順暢。鐵路部門負責最外側軌道外兩米範圍內路面的維護和管理。?
第十壹條在城市道路設施管理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壹)擅自占用、挖掘道路;?(二)擅自修建建築物和構築物;?(三)清洗機動車輛,裝載汙染道路的車輛;?(四)擅自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上駕駛、停放機動車的;?(五)在禁止試車的道路上試車;?(六)在道路上焚燒垃圾和其他物品;?(七)未經批準設置廣告、燈箱等設施的;?(八)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惡臭和多塵的物品;?(九)擅自建設市場或固定攤點經營的;?(十)在車行道和人行道上直接攪拌水泥砂漿、混凝土等混合物;?(十壹)擅自修建道路出入口的;?(十二)履帶車和其他對道路有直接損害的車輛擅自通行;?(十三)其他損害城市道路設施的行為。?第十二條因特殊情況,確需在人行道上臨時停放機動車或者在非機動車道上臨時駕駛、停放機動車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安機關和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個人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按照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規定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審批;經批準後,審批部門應當聯合發放臨時占用許可證和道路挖掘許可證。?
第十四條經批準臨時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gt& gt
問題2:什麽是市政公共設施?市政公共設施包括:
(壹)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道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路牌、道路建設用地和道路綠化控制用地以及其他道路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排水河溝、泵站、汙水處理廠及其他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攔河閘、防洪墻、排澇泵站、溢洪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共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集中供熱管網、城市公共交通供電線路及其他附屬設施。
問題三:什麽是市政基礎設施?什麽是市政基礎設施?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建設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障。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持續保證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設施。主要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衛生、供電、通信、防災等工程系統組成。
但具體項目有不同看法,摘錄幾個看法。
壹,
《江門市市政設施管理暫行規定》中提到的市政設施有哪些?
(壹)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道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隔離帶、路牌、道路兩側問詢處、道路綠化用地及其他道路附屬設施。
(2)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及其他橋涵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排水溝、排水泵房、城市汙水處理廠及其他附屬設施。
(4)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公共綠地等照明設施。
(5)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城市垃圾填埋場。
(六)城市的其他市政設施。
第二,
西寧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
本條例所稱市政設施包括:
(壹)城市道路:車行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標誌、招牌及其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橋梁、涵洞、立交橋梁、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和防洪設施: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汙水處理設施、明渠、涵洞、泵站、沈沙池、檢查井、城市防洪堤、江河堤壩、防洪墻、排水泵站、溢洪道及其附屬設施;
(四)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不售票的公園、公共綠地等的照明及附屬設施。
本條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稱“地下通道”,不包括兼作地下通道的人防工程。
供水、供電、郵政、電信、廣播電視、消防等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
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89號]: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汙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建工程、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
第四,
壹個城市的市政設施包括雨水管網系統、汙水管網系統和市政道路工程;公共設施包括供水系統工程、電力系統工程、燃氣系統工程、通信系統工程和電視廣播工程;公共建築包括行政建築、教育文化建築和衛生民用建築;環境建設包括綠化環境建設和垃圾收集處理。
五,
四川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量清單招標
報價評估試行辦法: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橋梁、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路燈、汙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土建工程、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
問題4:市政公共工程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道路、橋梁、軌道交通、給排水廠(自來水廠、汙水處理)、垃圾填埋場、管道工程(供熱、供電、供水、排水、燃氣、智能監控)等。)、路燈工程和園林綠化。
問題五:市政是做什麽的?1.負責轄區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做好衛生知識普及和健康教育宣傳工作;
2.加強紅十字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和指導居委會紅十字衛生站和基層企事業單位紅十字會的工作;
3.加強有害生物防治站和衛生值班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4.率先推進物業管理壹體化,做好物業協會工作;5 .負責轄區內中小公路的管理;
6.監督規範管理工作,辦理私房建設相關手續,協助有關部門拆除違章建築,配合市政動遷等實際建設工作;
7 .負責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達標情況;
8.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水務執法,加強轄區內河道維護管理;
9 .負責轄區內防汛防臺(抗震救災)工作的檢查和落實;
10.加強轄區內的綠化管理,組織協調轄區內的綠化種植和綠化規劃;
11.負責轄區內的計劃生育宣傳、業務培訓和日常管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12.協調落實居委會公共設施。
問題6:市政設施維護管理是做什麽的?城市的日常維護:主要包括道路、人行道、雨水管、汙水管等的日常維護。
問題7:市政工程的範圍有哪些?壹般在城市規劃領域比較常用的類別有:
供水、排水、通訊、電場供暖、燃氣
此外,還包括環境衛生系統和災害預防系統。
市政工程壹般是關於上述系統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
問題8:市政管理處是什麽?市政單位包括市政管理單位和市政建設單位。市政管理單位是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市政建設單位是企業單位。
市政管理單位壹般指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處和市政排水管理處。市政公用局是行政單位,隸屬於市建委或市建委;市政管理處和市政排水管理處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隸屬於市城管局或城建局。主要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主幹道、橋梁、城市公共照明設施、隧道等市政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停車場的使用和管理,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同時承擔城市防汛防臺風工作。隸屬於市政道路管理、市政照明管理、市政橋梁管理、市政隧道管理、市政排水監督管理(城市防洪防臺管理)、市政設施研究所等基層單位。
市政施工單位壹般指各類市政工程公司。如果是國企,是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處、市政排水管理處的下屬單位,但現在大多是私企,主要負責配套城市生活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市政壹般指壹個城市的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保障。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持續保證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設施。主要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衛生、供電、通信、防災等工程系統組成。主要包括:
(壹)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道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路牌、道路建設用地和道路綠化控制用地以及其他道路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排水河溝、泵站、汙水處理廠及其他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攔河閘、防洪墻、排澇泵站、溢洪道及其他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共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集中供熱管網、城市公共交通供電線路及其他附屬設施。
問題9:《江門市市政設施管理暫行規定》中提到的市政設施是什麽?(壹)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道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隔離帶、路牌、道路兩側問詢處、道路綠化用地及其他道路附屬設施。(2)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人行天橋及其他橋涵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汙水管道、雨汙合流管道、排水溝、排水泵房、城市汙水處理廠及其他附屬設施。
(4)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公共綠地等照明設施。
(5)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城市垃圾填埋場。
(六)城市的其他市政設施。
問題10:市政設施管理處屬於什麽單位,管理部門需要做什麽,單位是什麽樣的?市政設施管理處屬於事業單位,
工程技術管理科職能:負責施工項目的招標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和路燈的建設組織和管理;編制和審核市政設施工程預(決)算;根據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紅線內房屋和公共設施的拆遷協調工作;負責與參建單位簽訂施工協議和工程合同,並監督其執行;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的技術管理和市政設施的安全技術鑒定。
市政設施管理處職責:負責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的巡查管理、執法、道路挖掘審批;負責12319分指揮中心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