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勞動者的工資超過5000以上,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的,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個人所得稅的範圍包括以下方面:
1、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津補貼以及其他類似的經濟收入;
2、勞務報酬所得:包括個人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報酬,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等;
3、經營所得:包括個人從生產經營、出租、轉讓財產等活動中所取得的所得;
4、稿酬所得:包括個人從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所取得的報酬;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個人從存款、債券、股票、基金等投資中所獲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所得;
6、財產租賃所得:包括個人從財產租賃中所取得的所得,如房屋出租、車輛出租等。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過程中,個人需要履行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
2、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有住所或者實際居住超過183天;
3、依法納稅申報,按時繳納應納稅款;
4、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針對個人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所得,依法征收稅款的壹種稅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