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被認定為作者。說法正確。
在書信、文稿或文件上簽上或打印上名字,出自《三國誌之吳誌孫綝傳》:尚書桓彜不肯署名,綝怒殺之。明代高啟《唐昭宗賜錢武肅王鐵券歌》:天祐宰相署名在,尋文再讀心茫然。魯迅《致蕭軍蕭紅》:《櫻花》聞已蒙檢查老爺通過,署名不能改了。
署名不僅是作者的權利,也是作者的責任,《孟子之萬章下》有: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的話,說明讀者了解書籍作者的重要。中國先秦時的子書,大多用作者的姓氏作書名,如《莊子》和《荀子》,漢代的著作就有了作者署名,如司馬遷的《史記》。
壹般而言,作品上署什麽名,只要不影響或模擬他人,作者有充分的自由。所以在出版單位的稿約上,大多有稿件務必寫明作者真實姓名、地址、發表時署名聽便的說法。近年來,作者署筆名的現象比較少了。
這就是後世筆名的由來,五四運動時期的新文學家,作品上大多署筆名,如魯迅、茅盾、巴金,甚至由於筆名流行,而他們的真姓名如周樹人、沈雁冰、李芾甘,反而知道的人少了。署名的方式,有個人的,也有用單位的或集體的,都是著作者或編譯者對讀者負責的表現。
署名的重要性
首先,署名是表明作者身份和權利的壹種方式。在學術論文、書籍、專利等文獻中,署名意味著作者對文獻的貢獻和認可,也代表著作者對文獻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的承諾。通過署名,作者可以向讀者和同行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學術價值,同時也可以獲得更多的學術認可和聲譽。
其次,署名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壹種手段。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署名可以防止他人盜用或抄襲他人的研究成果,從而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在學術界,如果壹個人的研究成果被他人盜用或抄襲,可能會對作者的聲譽和職業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
此外,署名也是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和認可。在團隊協作中,每個人的貢獻都應該得到充分的認可和尊重。通過署名,可以向團隊成員和讀者傳達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和認可,從而促進團隊合作和學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