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假釋壹般壹個月內能辦理完,最長不會超過兩個月。從時間的角度看,符合申請假釋的條件,當事人需要向監獄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核後,有監獄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法院在壹個月內審核裁定,裁定後宣告之日為起算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壹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壹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並發給假釋證明書。對被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被假釋的罪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社區矯正機構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假釋的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撤銷假釋建議書之日起壹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送交監獄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