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為什麽19世紀的歐洲流行束腰,而中國流行纏足?

為什麽19世紀的歐洲流行束腰,而中國流行纏足?

歐洲的束腰就我個人來說,我覺得古代歐洲束腰的習俗比中國裹小腳還要殘忍,裹小腳最嚴重的後果是殘疾,束腰最嚴重的後果卻是死亡19世紀的歐洲壹般曾發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肋骨過度受壓,從而插破了肝臟。束腰束腰,但卻不僅僅是縮小腰部,而是從乳房下端就開始緊緊勒到胃部,不少女性因此導致兩肋出現長而深的傷口,深入肌膚,甚至因此死亡。束腰的原因很簡單,兩點1、女性總是通過表現自己無力勞作,來展示她們的高貴身份。2、 男歡女愛之間,女人的纖纖細腰總能激發男人的性欲,當時的歐洲,女人腰肢的極度纖細常常能激發出男人極度的性欲。當“性”不便於公開談論的時候,男人們便偷梁換柱,以“美”來為性感命名。 跟裹小腳壹樣,束腰也是要“從娃娃抓起”大約九歲的時候,女孩們開始穿著束衣。由鋼鐵、皮革和木頭組成全套四十磅重的裝備,女孩子從腋窩直到臀部都被緊緊的擠壓,緊到不可能充分的呼吸。束衣分全骨和半骨,“全骨”是指每壹根鯨骨都盡可能緊緊的排在壹起。而如果兩個鯨骨之間有壹根鯨骨寬度的空隙,那麽這種束衣就是“半骨”的。為了自己的女兒擁有更細的腰,在未來的婚戀市場能找到更高壹級的家庭,甚至有些母親會給她們的女兒穿上“雙骨”束衣。穿束衣時,女孩以床柱作為支持,手被皮帶捆在床柱上,母親用膝蓋頂在女孩的背上盡可能的勒緊系帶。母親可能會從下到上收緊束衣的系帶,然後緊緊的打結, 並把多余的繩頭剪掉,只留下壹個禿禿的繩節。有些母親會使用蠟和戒指將繩扣封死。最後她們才會拉緊肩帶,此時女孩已經痛不欲生。束衣上的系帶 和肩帶都被收緊後,她們根本無法活動肩膀。如果不用盡所有力氣使肋骨在束衣的限制下向外擴,根本無法完成延續生命所需的呼吸。這會讓她的肋骨收縮到更小的 範圍,當然,伴隨著疼痛。這種疼痛被比作插入兩側肋骨裏面的熾熱刀子,伴隨著每壹次呼吸而來的穿刺般的疼痛。許多女孩會暈倒,壹些母親會放松束衣,但是束 衣制造者們推薦不要解開束衣,而是使用手更深的擠壓肋骨——人工呼吸,同時在女孩的鼻孔使用嗅鹽幫助她們醒來。若想自己脫掉束衣或者放松它, 這是根本做不到的。在幾乎所有的款式中,女用束衣前面都沒有鉤扣,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前開。脫掉她們的唯壹辦法就是松開背後的系帶,在肩膀被嚴格的向後向 下牽拉的情況下,想碰到背後頂端那系死的繩扣完全不可能——無論繩扣是否被封住,這就讓使用者無法憑借壹己之力脫掉束衣。在大部分情況下,女孩要穿著束衣睡覺,第二天母親只是簡單的剪掉繩扣重新打結、把系帶整理到壹個新的位置。因此,束衣從來不曾放松或被脫掉,只是系得越來越緊。為了緩解女孩的痛苦,身體會漸漸適應束衣的外形,而母親只需要不斷把它收緊。穿著這樣的束衣,女孩子不得不“淑女”起來——緩慢而嫻雅的移動,站得筆直好像立正的士兵,如同小鳥壹樣進食。想多吃壹些根本不可能,不能跑和跳,也不能懶散的坐倒在椅子上。當時的束腰及裙撐《亂世佳人》中也有束腰的鏡頭——郝思佳使勁抓住床柱,要女仆拼命幫她把腰束得再細壹點這是電影裏的鏡頭和現實的古代歐洲婦女比起來,電影中的完全可以稱為“水桶腰”在當時的歐洲,腰圍究竟多大才算正常呢?不同時期歐洲宮廷訂立的標準會略不壹樣,但民間有壹個傳統的腰圍標準——壹個女孩應該能用她的雙手環握其腰部。最嚴苛時期標準是十三英寸(33.03cm);伊麗莎白壹世統治時期,標準被放松到十八(45.72cm)到二十(50.8cm)英寸,但隨後就又返回到十四英寸(35.56cm)。法國的凱瑟琳德梅第奇訂立的宮廷標準是十四英寸。八九歲的孩子自然是忍受不了這樣的痛楚,十三四歲開始發育的女孩被束腰禁錮也是痛苦不堪,不少孩子想方設法解開或者剪短束繩,好讓自己呼吸順暢壹些,放松束衣的最好機會是在夜晚,因此,五花八門的床上緊縛方式就應運而生了。阿德摩爾夫人的回憶錄《時尚的奴隸》,講述了她是如何在手臂被綁在身後的情況下睡覺的,自從九歲,她開始穿著束衣的時候,她就被綁著膝蓋和腳踝睡覺。她的表妹和姐姐也都是以這種形式,被捆綁著全身睡覺,如果有任何人抱怨,她的繼母就會在第二天懲罰抱怨的人,她的手臂會被綁在身後壹整天。在超過壹年的時間 中,阿德摩爾夫人的手臂每天都被綁著,為了懲罰更多的抱怨,她還要帶上壹種懲罰面具——失明禁聲面具。面具通常都是使用柔軟的皮革制作,罩住整個頭和臉,這種面具沒有留給眼睛和嘴的開口。有些面具在耳朵的部分還有填料,可以讓佩帶者無法聽到聲音,利用 數小時沒有視覺聽覺也不能發聲的緊縛時間來鎮壓叛逆的女孩是十分有效的。有些學校堅持讓所有女生在睡覺的時候使用這種面具,這樣夜間躺在床上她們就無法相 互交流了。因為歐洲貴族女人們為了細腰豐臀的美,使塑身衣極為暢銷,隨著技術的進步大量堅硬和可以彎曲改變曲線的鯨骨、鯨須被嵌入塑身衣和裙撐,從此荷蘭專門設立了捕鯨公司,由此陸地上的宮廷女人成了大海裏鯨魚的天敵,就此而言,鯨魚真是最無辜的動物。豐乳肥臀細腰,但我真欣賞不來2、中國古代的裹小腳纏足,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壹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壹個重要條件。女孩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直到成年後骨骼定型了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據考證,纏足興起於北宋。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纏足尤其是折骨纏的產生,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審美: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在當時,三寸稱之“金蓮”,四寸之內被稱為“銀蓮”,大於四寸者則稱為“鐵蓮”,可見崇尚小腳的程度。戀足、性感帶:據說,由於纏足後行走困難,恰恰鍛煉了陰道周圍的肌肉,防止陰道松弛,甚至保持處女陰道般的收緊狀態。而女性平時絕不裸足,對男性而言可 窺見其私密之處,亦有類似戀足興趣。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發表,裹腳的最高目的就為了滿足性欲,玩弄方法達48種之多,在中國古代,腳為女人除 了陰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內涵。下面幾段是在馮驥才《三寸金蓮》裏的節選,我是在大學的時候看到這本書的,當時很震撼。“這就要裹了,香蓮已經不知該嚷該叫該求該鬧,瞅著奶奶抓住她的腳,先右後左,讓開大腳趾,攏著余下四個腳趾頭,斜向腳掌下邊用勁壹掰,骨頭嘎兒壹響,驚得香蓮'嗷'壹叫,奶奶已抖開裹腳條子,把這四個腳趾頭勒住。香蓮見自己的腳改了樣子,還不覺疼就又哭起來。奶奶手好快。怕香蓮太鬧,快纏快完。那腳布裹住四趾,壹繞腳心,就上腳背,掛住後腳跟,馬上在四趾上再裹壹道。接著返上腳面,借勁往後加勁壹扯,硬把四 趾煞得往腳心下頭卷。香蓮只覺這疼那緊這踒那折,奶奶不叫她把每種滋味都咂摸過來,幹凈麻利快,照樣纏過兩圈。隨後將腳布往前壹拉,把露在外邊的大腳趾包 嚴,跟手打前往後壹層層,將卷在腳心下的四個腳趾頭死死纏緊,好比叫鐵箝子死咬著,壹分壹毫半分半毫也動彈不了。 ”香蓮見自己壹雙腳,變成這醜八怪,哭得更傷心,卻只有抽氣吐氣,聲音早使盡。奶奶叫她起身試試步子。可兩腳壹沾地,疼得壹屁股蹲兒坐下起不來。當晚兩腳火燒火燎,懇求奶奶松松腳布,奶奶壹聽臉又板成板兒。夜裏受不住時,就拿腳架在窗臺上,讓夜風吹吹還好。轉天腳更疼。但不下地走,腳趾頭踩不斷,小腳不能成形。奶奶幹脆變成城隍廟裏的惡鬼,滿臉殺氣,操起炕掃帚,打她抽她轟她下地,求饒耍賴撒潑,全不頂 用。只好賽瘸(又鳥),在院裏壹蹦壹跳硬走,摔倒也不容她趴著歇會兒。只覺腳趾頭嘎嘎斷開,骨頭碴子咯吱咯吱來回磨,是紮心疼,後來不覺疼也不覺是自己的 了,可還得走。香蓮打小死爹死媽,天底下疼她的只有奶奶。奶奶壹下變成這副兇相,自己真成沒著沒靠孤孤零零壹只小鳥。壹天夜裏,她翻窗逃出 來,壹口氣硬跑到河邊,過不去也走不動,抱著小腳,拿牙撕開裹腳布,打開看。月亮下,樣子真嚇人。她把腳插在爛泥裏不敢再看。天蒙蒙亮,奶奶找到她,不罵 不打,背她回去,腳布重又裹上。誰知這次挨了更兇狠的裹法,把連著小腳趾頭的腳巴骨也折下去,四個卷在腳心下邊的小趾頭更向裏壓,這下裹得更窄更尖也更 疼。她只道奶奶恨她逃跑,狠心罰她,哪知這正是裹腳頂要緊的壹節。腳趾頭折下去只算成壹半,腳巴骨折下去才算裹成。可奶奶還不稱心,天天拿扜面杖敲,疼得 她叫聲帶著尖,鉆墻出去。東邊壹家姓溫的老婆子受不住,就來罵奶奶:'妳早幹嘛去了!歲數小骨頭軟不裹,哪有七歲的閨女才裹腳的,叫孩子受這麽大罪!妳嘛不懂,偏這麽幹!''要不是我這孫女的腳天生小,天生軟,天生有個好模樣,要不是不能再等,到今兒我也下不去這手......''等,這就妳等來的。等得肉硬骨頭硬,拿扜面杖敲出樣兒來?還不如拿刀削呢!別遭罪了,沒法子了,該嘛樣就嘛樣吧!'奶奶心裏有譜,沒言聲。去拾些碎碗片,敲碎,裹腳時給香蓮墊在腳下邊。壹走碎碗碴就把腳咯破了。奶奶的掃帚疙瘩怎麽轟,香蓮也不動勁兒了,挨打也不如紮腳疼。可破腳悶在裹腳條子裏頭,漚出膿來。每次換腳布,總得帶著膿血腐肉生拉硬扯下來。其實這是北方鄉間裹腳的老法子。只有肉爛骨損,才能隨心所欲改模變樣。剛裹小腳沒多久的孩子當年的女子把遭受折磨當榮耀。她們的腳小了,站在那兒前後不穩,反覺得娉婷婀娜;走路呢,由於失去了腳前掌,必須小步快走,自然很有速度,便帶動身上的裙帶飄飄,男人看了便心旌搖蕩。但為了得到這樣壹雙“美足”,必須把壹雙“平板”扭斷,塑成“三寸金蓮”,那是壹個“慘”字了得。可是那時候都那樣,凡女子都認為跟生孩子壹樣,把扭斷腳趾當成應受之罪,沒有誰提出過反抗。有的女孩因為裹腳太狠,平日裏站都站不住,出入都需要別人抱著走,但這樣的“抱小姐”在當時是只有富貴人家才能擁有的。纏足似乎還有另壹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墻”。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壹個天足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