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的網絡用戶數量龐大。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71萬,互聯網普及率達到51.7%,其中手機用戶規模達到6.56億。因此,網絡安全問題不能掉以輕心。那麽,《網絡安全法》的出臺會給個人帶來哪些影響?
《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如“網絡經營者不得公開、篡改、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保護個人信息是當前網絡工作的壹個重要方面。隨著雲計算和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企事業單位具備了搜索個人信息的能力,個人信息的使用、交互和跨境傳輸變得更加頻繁。相關部門之前雖然也有壹些政策法規,但是普遍比較分散,不系統,需要這樣壹部上位法。
個人信息泄露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網站存在安全漏洞、黑客或釣魚網站的竊取、不法商家的盜版等。根據第三方機構披露的數據,2015年,中國網站因安全漏洞可能泄露的個人信息多達55.3億條,其中包括大量用戶的實名信息。......
另壹方面,《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在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和域名註冊服務時,以及在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時,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信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等等,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絡實名登記制度”。這為遏制網絡謠言肆意傳播、網絡暴力泛濫等亂象提供了法律依據。
從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的角度出發,此次提出的網絡實名登記制度比以往的電話實名登記制度範圍更廣,其“前臺匿名、後臺實名”的原則也充分保護了個人隱私。例如,個人在網上發帖後仍然可以匿名或使用網名,但只有在涉及執法時,才能在後臺跟蹤和調查個人。
對於企業:提高了準入門檻和運營安全要求。
壹旦互聯網企業或系統出現問題甚至癱瘓,將會造成巨大損失。在業內專家看來,互聯網在這個發展階段需要設置壹個門檻,不能再“野蠻生長”;這個門檻就是安全,網絡安全法就是“安全之門”。
《網絡安全法》對企業的安全資質、內部技術和制度都有具體規定,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開展業務、提供服務。如果達不到要求,他們就不能提供服務。這將作為互聯網企業發展的衡量標準。
同時,網絡安全法也對互聯網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現在的大型互聯網企業,都可以算是基礎信息平臺,比如阿裏、百度、騰訊,這些企業都有幾億用戶,這些企業都應該承擔相應的義務。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