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壹金各承擔比例:
1、養老保險:用人單位按照20%的基數進行繳納,個人按照8%的比例進行扣繳;
2、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按照10%的比例進行繳費;個人按照2%的比例扣繳;
3、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按照1.5%的比例繳費,個人按照0.5%的比例扣繳;
4、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按照1%的比例繳費,個人不需要繳納;
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0.8%比例繳費,個人不需要繳納;
6、公積金:個人所需承擔的繳費基數與用人單位是壹致的,都是8%。
五險壹金繳納年限:
1、養老保險:最低需要繳納15年,若是不滿15年的,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
2、醫療保險:這個每個地區的標準都是不壹致的,壹般是男性需要繳納滿25年,女性需要繳納滿20年,然後才可以享受終身保險;
3、失業保險:最低需要繳納滿壹年,並且是因為非自願離職的;
4、工傷保險:沒有年限要求;
5、生育保險:需要連續繳納滿壹年才能報銷,有的地區只需要繳納6個月或者10個月就可以了;
6、公積金:如果有購房需求,壹般需要滿壹年或兩年才可以。
五險壹金繳納基數:
1、五險壹金繳納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費用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個人***同承擔;
2、五險個人所需承擔的繳費基數壹般是11%,如果我們的工資是5000元壹個月的話,那麽就意味著我們每個需要繳納550元的費用;
3、壹金的話,個人所需承擔的繳費基數與用人單位是壹致的,都是8%,按工資5000壹個月,每個月需要繳納400元。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是公司和個人繳納按照1:1繳納,繳存單位可在5%-12%範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