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開發協會,主要負責向最貧困國家的政府提供無息貸款和贈款。
2.國際金融公司,主要是負責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增長。
3.解決投資爭端中心,主要負責提供針對國際投資爭端的調解和仲裁機制。
4.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主要負責向中等收入國家政府和信譽良好的低收入國家政府提供貸款
5.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作用在於促進發展中國家的外國直接投資。
世界銀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貸款和技術協助來幫助這些國家實現它們的反貧窮政策。世界銀行的貸款被用在非常廣泛的領域中,從對醫療和教育系統的改革到諸如堤壩、公路和國家公園等環境和基礎設施的建設。除財政幫助外世界銀行還在所有的經濟發展方面提供顧問和技術協助。
凡是參加世界銀行的國家必須首先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世行有員工10000多人,分布在全世界120多個辦事處。狹義的"世界銀行"僅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IDA)。
世界銀行行政管理機構由行長、若幹副行長、局長、處長、工作人員組成。行長由執行董事會選舉產生,是銀行行政管理機構的首腦,他在執行董事會的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負責銀行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任免銀行高級職員和工作人員,行長同時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但沒有投票權。只有在執行董事會表決中雙方的票數相等時,可以投關鍵性的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