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產權的四大類是什麽?

產權的四大類是什麽?

法理解析:物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產權可以用金錢來估價,而且壹般是可以轉讓的。當受到侵害時,需要以財產的形式進行救濟。財產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債權和繼承權,還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有權、繼承權等與經濟利益直接相關,以物質財富為客體的民事權利。簡稱產權。

財產權是人格權的對稱。它具有物質財富的內容,壹般可以用金錢來計算。物權包括物權、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在婚姻、勞動等法律關系中,也有與財產相關的權利,如家庭成員主張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權利,夫妻的財產權,基於勞動關系獲得勞動報酬、退休金、撫恤金的權利等。產權是壹定社會中物質資料的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關系的法律表現。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產權。資本主義國家奉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家,公共財產不可侵犯。在不同的社會和國家,對作為物權客體的財產種類有不同的限制。在資本主義國家,除了已經宣布為國有的財產以外,幾乎所有的財產都可以作為私有財產權的客體。在中國,財產根據其地位和功能屬於國家、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

財產權很難界定,但它是現在(在人類發展的漫長時期)壹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必須單獨分類。在知識產權和成員權沒有從財產權和非財產權中劃分出來的時候,通常說的內容是在社會生活中享有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以外的外部利益的權利都是財產權。現在只能說,內容為可以脫離權利主體的人格和親屬關系的生活利益,但不屬於知識產權和成員權的權利,屬於財產權。這當然不是壹個好的定義。

在確認物權只包括物權和債權的情況下,也可以說物權是通過對物和權利的直接控制,或者通過要求他人的某種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有生活中利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