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責任。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罪。單位犯偷稅罪除了對單位處以罰金外,還會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3.自動補救。如被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能主動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接受行政處罰的,可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4.行政處罰。在未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偷稅漏稅行為還可能受到行政罰款等處罰,具體罰款金額根據情況而定。
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
1.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作為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最基本的義務就是繳納稅務,不應當逃稅漏稅,這種行為是要被嚴厲打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壹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