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煤炭資源損失浪費嚴重,主要表現為資源回采率低、煤炭資源利用不合
理和煤炭利用效率低。第二,煤炭資源分配不合理。多種審批機構都代表國家行使
對煤炭資源的元償配置,隨著煤炭市場發育,暴露出壹些弊端,其主要表現壹是法
人或自然人獲得煤炭資源缺乏效率標準,二是行政分割煤炭資源從基礎上限制了企
業擴張,三是審批具有壹定的隨意性。第三,煤炭資源有償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現
在壹是沒有實現調節級差收益的目的;二是征收稅費的評價方式過於簡單;三是煤
炭資源產權虛置。第四,缺乏對稀缺煤種的保護性開采措施。山西晉城礦區的優質
無煙煤、黑龍江七臺河礦區優質煉焦用煤、寧夏汝萁溝礦區優質無煙煤、離柳礦區
的優質煉焦用煤等均為稀缺煤種,不同程度地受到鄉鎮小煤窯的破壞性開采和自然
因素的破壞,目前尚沒有采取嚴格的保護性開采措施。
(二)煤炭開發布局的問題
1.煤炭開發布局沒有充分考慮資源的經濟可采性。煤炭資源的經濟可采性是
地質條件、開采條件、煤類及煤質特征、儲量的豐富程度、地區經濟等多種因素的
綜合反映。據研究,在現有的市場、技術和經濟條件下,國有重點煤礦594處礦井
中,次經濟可采煤礦194處,占總處數的32.66%,生產能力16690萬t/a,為總能力
的31.2%;非經濟可采煤礦279處,占總處數的46.97%,生產能力11633萬t/a,為
總能力的21.75%。這說明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由於煤炭短缺,片面追求煤炭數量的
增長,煤炭生產力布局沒有考慮其開發的經濟性。
2.煤炭開發布局沒有充分考慮煤種特點。我國原煤產量中,煉焦煤產量占50
%以上,入洗比重低,大部分被作為動力煤使用。而我國煉焦煤資源占煤炭資源總
量的27%,其開采比重遠遠超出其資源所占比重,作為動力煤使用十分可惜。尤其
是優質煉焦用煤中主焦煤、肥巴煤、瘦煤是短缺煤種,目前沒有采取嚴格的保護性
開采措施。
3.煤炭生產力布局與煤炭消費布局不適應,致使部分煤礦生產能力閑置。據
統計,西部現有礦區有5000萬噸生產能力閑置。
(三)煤炭產業組織的問題
1.煤炭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1998年全國煤礦數量約6萬處,生產原煤12.3億
噸,平均每處生產原煤2萬噸,布局分散,普遍規模偏小,開采主體過多。煤炭企
業數量過多,大企業規模不大,小煤礦數量太多,企業組織結構不合理。
2.產業組織形式缺乏經濟合理性。壹是同壹塊煤田上有多個開采主體,不利
於形成規模開發;二是現有煤炭企業受制於行政區劃,沒有形成跨區域大型企業集
團;三是延長煤炭產業鏈受到限制。
3.市場競爭推動的集中化過程十分緩慢。競爭能推動集中化過程。除中國以
外,世界10大煤炭公司的市場集中度在40%以上,隨著知識經濟和全球經濟壹體化
到來。跨國兼並促使煤炭產業集中度進壹步提高,我國僅靠市場競爭來推動產業集
中過程十分緩慢,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面臨的挑戰。其原因壹是現行傳統管
理體制抑制了企業集中化過程。二是國有煤炭企業負擔沈重,增加了企業兼並重組
的障礙。三是投融資體制限制了企業獲得資金支持。
(四)煤炭產業、產品結構的問題
1.非煤產業小而分散,抗風險能力差。非煤產業涉及的行業多,投資分散,
布點多,項目很難實現經濟規模,大多數幾乎沒有盈利。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
產業集中化進程加快的今天,非煤產業競爭力較差,面臨嚴峻挑戰,項目符合國家
及有關行業產業政策支持標準的很少。
2.產業結構單壹,產業關聯項目少。從國外實踐看,許多大型煤炭企業已經
建立前向與後向關聯關系,從煤鋼聯營發展到煤電、煤化工壹體化經營。盡管煤炭
行業新上了壹些坑口電廠、煤化工項目和建材項目,但這些項目還不足以對煤炭工
業產業結構的改善和優化起到關鍵作用。這些項目也缺乏國家產業政策的鼓勵和推
動。
3.產品結構不合理。我國已進入由重工業化過程向高加工度化過程轉變,加
工度越深,附加值越大。煤炭工業內部結構的演化最終將落實到產品結構的不斷升
級上來。但是,長期以來煤炭產業追求數量,忽視煤炭質量,重視煤炭產品結構升
級不夠。目前我國原煤洗選比重為25%,大部分商品煤以原煤形式直銷,產品結構
不合理,產品質量低,對環境汙染嚴重,不但煤炭企業損失嚴重,還造成外部不經
濟性。
(五)煤炭產業技術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1.科技進步尚未成為煤炭經濟增長的主導因素。目前科技進步對煤炭經濟增長
的貢獻率為35%左右,表明長期以來煤炭產業的發展主要是依靠大規模增加資金和
勞動的投入,科技進步尚未成為主導因素。
2.煤礦技術面貌比較落後。煤礦技術裝備水平較低,不同所有制煤礦技術結構
差距大,手工開采產量仍占50%左右:安全技術水平低,死亡率高;煤炭產品技術
含量低;科技成果轉化率低、高新技術的應用率低;職工素質有待提高。我國的煤
礦技術水平與國外先進產煤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
3.科技投入不足,科技發展缺乏後勁。壹是國家對煤炭行業的科技投入有所
下降。二是企業尚未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煤炭企業技術開發經費總額占全部銷售
收入比重較低,國有重點煤礦科技投入僅占煤炭銷售額的0.6-0.8%,而全國企業技
術開發經費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已超過1%。
(六)煤炭產業消費與流通的問題
1.煤炭生產者受制於煤炭消費者及交通運輸部門。煤炭的主要消費者十分集中
,而煤炭生產者卻過度分散,無序競爭,導致生產者低價銷售,煤炭產品的生產者
受制於煤炭產品的消費者。我國煤炭產地與消費地呈逆向分布,煤炭銷售受到交通
運輸部門的制約,煤炭運量占鐵路貨運量40%以上。煤炭產品是大宗物資,長期大
量堆積會引起自燃、變質,運輸環節客觀上存在著對煤炭生產者不利的條件。
2.交易費用過高。壹是履約成本高,到1999年3月底,應收煤款327億元,已
超過全年銷售收入的壹半,使煤炭企業資金周轉十分緩慢,流動資金占用增加。據
統計,萬噸能力流動資金占用情況以1984年100為基數,1985年為115.7,1992年為
194.6,1993年陡增至1319.2,1994年為1676.7,1995年升至1715.1。由此看來,
煤炭市場競爭加劇,使交易費用急劇增加,市場運行狀況很差。二是交易環節多,
費用高。三是交易環節取收高。
3.環境保護政策有侍完善。國家已經出臺了《大氣汙染防治法》,國務院下
發了《關於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汙染控制區有關問題的批復》、《關於環境保護
若幹問題的決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壹些省、市也出臺了禁止燃用含硫量
高於壹定比例的煤炭產品的規定,對於控制二氧化硫有著積極的作用。但對於直接
銷售和使用原煤限制較少,這不利於煤炭深度加工,也不利於環境保護。各地對小
煤礦破壞環境等問題監督不力。
(七)煤炭產業的困難
1.煤炭產業退出成本高,缺乏資金支持。過去,煤炭產業沒有進行根本性的
結構調整,大量過剩生產要素沈澱在產業內部,產業退出成本很高,急待財政給予
資金支持。
2.煤炭企業融資能力差。長期以來煤炭工業建設資金不足,煤炭項目建設周
期長、投資回報率低,投資風險大,缺乏對社會資金足夠的吸引力,社會資金很難
自發地流向煤炭產業。
3.煤炭產業缺乏建設基金支持。目前水利、電力、鐵路、石油、通訊等行業都
實行了建設基金制度,而煤炭缺乏建設基金支持,而每年要上繳壹百多億元的各類
基金和費用,國家不允許建立煤炭工業建設基金,嚴重影響了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
4.煤礦安全投入不足。由於煤炭產業投資收益偏低,地質條件差,自然災害
多,僅靠煤炭企業自身力量解決實力不足,國家應給予適當扶持。
5.煤炭行業稅賦重。煤炭企業比壹般企業額外承擔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礦
業權使用費等資源性稅賦,超過壹般工業企業稅賦。
今後煤炭行業主要是靠市場定價,市場調節。妳可以到煤炭之家網站(www.coal123.cn)查看更多的關於今後的煤炭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