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1、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選擇、初審和考核。
2、擬聘用人員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和學科知識測試。
3、通過測試的擬聘用人員參加專家面試。
4、面試合格者參加統壹體檢。
5、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閱檔;應屆生簽四聯單。
6、公示。
7、公示無異議者可辦理錄用手續(每年七月中旬左右)。
招聘程序
1、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選擇、初審和考核。
2、擬聘用人員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和學科知識測試。
3、通過測試的擬聘用人員參加專家面試。
4、面試合格者參加統壹體檢。
5、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閱檔;應屆生簽四聯單。
6、公示。
7、公示無異議者可辦理錄用手續(每年七月中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