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商業網2007-09-26 13:26:00
經過5年的商標申請和商標異議裁定,本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裁定,該省某酒廠被授予《快樂詞典》第33類(白酒)商標。設在南京的江蘇寧海商標事務所全程代理了這個商標。該研究所所長曹靜表示,公司申請的《同壹首歌》也有望獲得商標。
申請快樂詞典商標的江蘇雙陽酒業公司副總經理劉說,2002年公司推出新產品,包裝得像壹本書,策劃人想用快樂詞典做包裝。2002年8月,他們向工商部門申請了《快樂詞典》第33類商標,涵蓋白蘭地、果酒、葡萄酒等全酒類產品,並於2003年8月向社會公開發行。
2003年5月至8月公示期間,央視委托北京淩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商標異議。曹晶表示,商標局收到異議後,準備了充分的答辯意見。她表示,雖然央視享有《快樂詞典》節目的版權,但其權利僅限於其表達方式和內容,而非《快樂詞典》壹詞。同時,《辛凱詞典》在中文中是壹個有意義的詞,不是央視創造的,而且指定使用的酒類產品與異見人士創辦播出的電視節目屬於不同行業,普通消費者很容易區分。曹晶表示,本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快樂詞典》商標異議裁定,裁定異議人央視的異議理由不成立,核準快樂詞典第3270363號商標註冊。
劉表示,收到批文後,公司將立即啟動詞典酒類產品的營銷計劃。此外,根據案情,預計“同壹首歌”白酒商標申請也將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