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公示期限的規定
合夥指南|作者:李力律師這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微信官方賬號的博客和合夥指南第1164號作出的行政處罰。停止宣傳需要多長時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適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記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並向社會公示。這個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就是我們每天都可以公開查詢企業信息的系統。手機上的XXX等企業信息查詢軟件也是基於這個系統的數據。也就是說,在查詢企業基本信息時,還可以同時查詢該企業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附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包括行政處罰決定的文號、行政處罰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違法行為的種類、行政處罰的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名稱和日期。作為企業,我們當然不希望別人在查詢自己企業的基本信息時看到行政處罰的信息。所以建議了解壹下企業信用修復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和流程。首先,相關規定對不同級別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規定了不同級別的公示時間:僅給予警告行政處罰的,不予公示;僅被通報批評罰款或者較低數額的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三個月的,停止公示;其他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三年的,停止公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被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限制就業三年以上的,公示期限按照實際限制期限執行。那麽,上面所說的“較低數額罰款”的具體標準是什麽呢?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較低數額罰款”的標準由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工作實際規定。所以這方面的認定標準需要查詢當地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專門規定。以上海為例,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於2022年6月9日發布了《關於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中“較低數額罰款”標準的規定》,其中認定標準為:對個人罰款500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罰款5萬元以下。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等省份的標準與上海相同。其次,是否只能等到上述公示期自然結束,是否可以提前結束公示?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責令停產停業、限制生產經營活動、限制從業、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等嚴重行政處罰外,不得提前停止公示,但其他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可以規定方式提前停止公示,但需申請並經審查合格。《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規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符合規定期限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提前停止公示: (壹)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義務;(二)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三)未因同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罰;(四)不在經營異常名單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前款期限和提前停止宣傳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另行制定。這裏所說的“規定時限”,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恢復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第六條除《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行政處罰外,或者僅受到警告、通報批評和較低數額罰款的, 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有效期為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有效期為壹年,並符合以下要求。 (二)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三)未因同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罰;(四)不在經營異常名單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當事人認為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中的要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信用恢復申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允許提前停止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或者將其從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去除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停止相關信息公示,並依法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未提前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或者將其從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去除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總結壹下:1,只給予警告行政處罰的,不予公示,所以不存在“停止公示”的問題;2、僅受到通報批評或較低數額罰款(具體標準由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三個月,停止公示,沒有法定程序的提前停止;3.除上述兩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從事經營三年以上的行政處罰外,其他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三年的,停止公示。但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領域行政處罰信息有效期滿六個月(壹年)且符合《市場監督管理信用恢復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信用恢復,壹經核準,可以提前停止相關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