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哪些項目的R&D費用不能扣除?

哪些項目的R&D費用不能扣除?

壹般企業的研發費用也是扣除的。

所得稅法

第三十條企業的下列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壹)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和國家鼓勵的其他就業人員支付的工資。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壹)項所說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該無形資產不計入當期損益。在按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1、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由國家財政撥付並計入不征稅收入的,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不得加計扣除;2.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後,在國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等相關費用,從管理費用中據實列支,不得計入研發費用;3.企業未設立專門的R&D機構或者企業R&D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當分別核算R&D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準確合理計算R&D費用。如果劃分不清,不得扣除R&D費用。4.企業應在年度所得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R&D費用加計扣除和備案所需的相應資料。申報的R&D費用不真實或信息不完整的,不得扣除R&D費用,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結果進行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