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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紅綠之爭

王老吉“紅綠之爭”,終於到了攤牌的時刻。

加多寶與廣藥集團間的“紅綠之爭”最近再起波瀾,王老吉嫡系傳人、香港同興藥業董事長、王老吉合資企業新壹任董事長王健儀公開對媒體表示,支持紅罐王老吉所屬的加多寶集團,並希望在任內將海內外王老吉商標整合到王老吉藥業。對此,廣藥集團則堅稱集團已於去年年底向紅罐王老吉的商標使用者加多寶發出了正式終止授權的律師函,如需續約,必須重談合作。紅罐王老吉何去何從令人關註。 王老吉的“紅綠之爭” 的背後

廣藥與加多寶的“紅綠之爭” 背後還是利益在作祟,目前雙方正在博弈的關鍵時刻,“廣藥並非真的想收回紅罐王老吉商標,而是試圖通過‘提出終止合約’的手段,達到兩個目的:壹是擡高繼續合作的租賃價格,二是擴大雙方合作內容,不排除再租賃其他涼茶品牌***同做大涼茶產業。”該市場人士認為,“哪怕是真的收回來了,廣藥也可以利用王老吉藥業的平臺,進壹步做大涼茶產業,最終實現大健康產業的目標。” 王健儀表示,2004年同興藥業和廣州藥業(21.40,0.20,0.94%)合資成立王老吉藥業的時候,雙方約定把國內外的王老吉商標轉入到王老吉合資企業,但廣藥集團“始終沒有能夠落實下來”。王健儀希望在任期內將“盡快把國內外的王老吉商標轉到合資企業,為王老吉涼茶成為國際性的飲料品牌鋪平道路”。

對此,廣藥方面稱,“合資時同興藥業有提過這個要求,但我們沒有同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而依照慣例,壹般組建合資企業都會把無形資產先剝離,不會將無形資產放到合資企業,因為這涉及到合作解除後無形資產怎麽分的問題,“1997年廣州藥業上市後,就把所有控股公司的商標所有權收歸廣藥集團,也不可能為了2004年的合資就單獨把王老吉商標放到合資企業。” 董事會討論未公布

在王老吉藥業開董事會的前夕,王老吉嫡系傳人現身指責廣藥未履約轉讓商標。但業內人士稱,廣藥已經為王老吉品牌未來發展定下了大計劃,放手的可能性非常小。

最近,不少媒體都刊登了以王老吉藥業董事長、王老吉嫡系傳人王健儀的名義發出的廣告軟文,公開指責廣藥沒有履行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到王老吉藥業,但蹊蹺的是,刊登的時間竟然在王老吉藥業開董事會的前夕,讓此前壹度降溫的王老吉之爭再度成為媒體關註的焦點。不過消息人士透露,王健儀此舉另有別的目的,就是想通過媒體施壓以實現其背後利益團體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控制權。但是前天持續了壹天的董事會到底作出了什麽決議,目前雙方皆不透露任何消息。

但從別的渠道了解到,王老吉董事會***有9名成員,廣藥方占3席,同興藥業占3席,另外還包括著名經濟學教授毛蘊詩在內的3名獨立董事,很明顯獨立董事在王老吉藥業的事務表決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王健儀選擇在此時通過廣告軟文的形式來向廣藥施壓,其實還有壹個重要原因,3月份廣藥將白雲山和黃涼茶交由王老吉藥業來經銷,這讓加多寶倍感緊張。壹位熟悉王老吉的人士透露,加多寶也想做瓶裝王老吉,但是現在還沒有成品出來,壹旦王老吉藥業開始經銷白雲山和黃涼茶,就意味著王老吉藥業很快就切入了瓶裝市場。這次事件讓加多寶方感受到他們對王老吉藥業的控制權逐漸失去,而這也是前天董事會的議題之壹。 廣藥新的授權行為,無疑使廣藥與加多寶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案風波再起。加多寶方面對記者稱,廣糧實業新推出的王老吉新品盡管不是涼茶,但在外觀上與紅罐王老吉非常相似,有侵權嫌疑。

“加多寶集團壹直以來堅決維護整個王老吉品牌聲譽和消費者的權益,我們壹直致力於將整個百年歷史品牌的中國涼茶推向世界,所以我們對於任何侵害王老吉權益的做法都將堅決抵制。”加多寶方面昨日發給記者的郵件如是表述。 2012年5月11日晚間,廣州藥業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該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2年5月12日,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藥集團”)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至此,引起食品行業乃至社會廣泛關註的廣州藥業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於王老吉商標的糾紛終於落定。

加多寶悄然換裝似有前兆

在廣藥集團負責此案的仲裁代理人看來,鴻道集團透過“非正常手段”與廣藥集團原高層李益民簽訂的2個商標使用許可補充協議,直接導致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他稱,也正是因為鴻道集團觸犯《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最終導致了鴻道集團的敗訴。

廣藥目前保留追索權利

2012年5月12日,廣藥集團的案件代理人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保留追究鴻道集團違規銷售的權利,或會啟動追索程序。”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和2011年這兩年間紅罐王老吉的銷售額多達160億元至180億元。

據該代理人透露,如果追索過往2年的商標侵權的話,廣藥有三個方法可使用。其壹,根據紅罐王老吉所獲得的利潤計算賠償;其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按照紅罐王老吉的銷售額計算賠償金;其三,按照行業慣例推算。

按照國際慣例,商標使用費應該是銷售額的5%。“即便是廣藥下屬的合資公司王老吉藥業,每年都要按銷售額的2.1%繳納商標使用費。如果加多寶也按照2.1%的比例給廣藥,按照其160億元的銷售,要付費3.3億的費用。”

據透露,從2000年至2011年,鴻道集團付給廣藥集團的商標使用費僅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即使是到2020年,商標使用費年租金也僅為537萬元。

不排除再次與鴻道合作

對於廣藥在收回紅罐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後如何經營,廣藥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層表示,不排除自己經營的可能,但也會考慮再次與相關企業合作。當記者追問是否會繼續與“鴻道”合作,該高層表示,還是要看雙方是否有***同的願景,能否為“王老吉”品牌作出貢獻。 在沒有任何跡象的情況下,加多寶集團突然於5月27日在官方網站發布了壹份重要聲明,稱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不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決結果,並以該裁決違反相關規定為由,於5月17日向北京市第壹中級法院提起了撤銷上述裁決的申請。目前,該法院已經立案。

就在加多寶向法院提起申訴的前壹天,即5月16日,加多寶在北京召開了媒體說明會,表達了對“王老吉”商標案敗訴的“失望”和“遺憾”之意,在回答“會不會上訴”時,加多寶方面表示“正在積極研究相關法律,會否選擇申訴尚無定論”。

而此前,加多寶集團已開始逐步推動“去王老吉化”的運作,廣告語由“怕上火喝王老吉”改為“正宗涼茶,加多寶出品”;原來的紅罐包裝也加上了大號的“加多寶”字樣;還壹再強調擁有“涼茶創始人”王澤邦的秘方,換裝後口味不變等等,明顯給人壹種感覺——王老吉商標之爭已然落幕。

按照《仲裁法》規定,當壹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時,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另壹方當事申請人申請執行裁決;因此,廣藥集團不得申請執行裁決。這顯然讓裁決後高調表態要做大做強“王老吉”產業的廣藥集團措手不及。

在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裁決結果出來後,廣藥集團曾先向加多寶發出公函,要求協商解決相關侵權行為。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誌敏也此前的媒體說明會上,回答記者關於廣藥集團可能會提出高達數億元的賠償問題時表示,“我們相信各方壹定會積極尋求妥善的解決辦法,以求和平過渡這樣的局面,”並相信“廣藥不會索賠”。

雙方似乎都想平靜收場;孰料“明爭暗鬥”卻在背後升級。5月25日,廣藥集團發布壹份鄭重聲明,再次打破寧靜的局面。該聲明表示,“目前在市場上銷售的未經廣藥集團授權的各種紅罐王老吉和紅瓶王老吉涼茶產品,均屬於侵權商品,任何企業和個人銷售上述產品將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廣藥集團保留追究相關侵權方法律責任的權利。”並強調,未經廣藥集團授權許可,任何企業均無權對外發布任何關於“王老吉”、“紅罐王老吉”、“紅瓶王老吉”的產品經營信息及經營性廣告,亦無資格散布“紅罐王老吉更名”等虛假信息。廣藥集團的矛頭所向,不言而喻。據了解,目前市場仍有部分加多寶的紅罐和紅瓶王老吉涼茶在銷售。

5月28日,加多寶將在北京舉行涼茶全國上市儀式,據稱“壹定會震撼”;而廣藥集團也將針對加多寶申訴壹事,舉行媒體說明會。 廣藥與加多寶之間的關系要從2000年說起

2000年簽署主商標合同(時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簽署第壹份補充協議(時限延長至2013年),此前廣藥集團原老總李益民收受香港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港幣200萬元;

2003年6月簽署第二份補充協議(時限再延長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陳鴻道港幣100萬元,隨後李益民落馬;

2010年11月廣藥在北京發布王老吉品牌價值過千億壹事,隨後加多寶發聲明澄清與廣藥之間沒有隸屬關系,讓矛盾公開化;

2011年4月廣藥遞交“王老吉商標”仲裁申請;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標”案進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11日,廣藥集團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廣藥勝訴。 廣藥出租了罐裝王老吉商標使用權,看起來是筆“雙贏”的交易——既借力加多寶做火的王老吉,又開創出了綠色利樂包王老吉的壹片市場。然而,紅罐的80億與綠盒的7億,這個巨大的數字反差,讓廣藥如鯁在喉。

傾註了如此多的心血,卻被廣州藥業輕輕松松地搭了順風車,加多寶卻只有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忍”字為上,畢竟,王老吉的真正東家還是廣州藥業。對於加多寶而言,和廣州藥業搞好關系才是重點,因為這關系到加多寶租借王老吉品牌的續約問題。

對當年簽訂租借合同的金額,以及上壹次續約,雙方似乎都不願再提及。何舒華和賀慶均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而加多寶(廣東)股份公司市場部則對記者的采訪要求不予回復。有報道披露,2001年,香港鴻道集團為了能夠與廣州醫藥集團續簽“王老吉”商標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給了廣州醫藥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2005年以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處無期徒刑)300萬元港幣。

雖然何舒華肯定的回答加多寶租借王老吉品牌經營權到2020年才到期,但國家商標局的公告顯示與李益民案件中的時間壹致,廣州藥業將王老吉品牌租借給香港加多寶集團的續簽時間為2003開始至2013年為止。

北京百世福達時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浩告訴記者,可能雙方達成的合作意向是到2020年,但壹個商標的許可有效期為10 年,因此需要10年壹續簽。但這不等於加多寶壹定能使用到2

020年,因為到2013年時,如果出現壹方反悔,合同能不能受到法律保護還得具體看合同約定。

李益民受賄案的“後遺癥”將持續到2013年。至於廣州藥業是會繼續“借光”加多寶,對賺取巨大利潤的零頭甘之如飴,還是會“過河拆橋”,搶下加多寶巨資打下的這片江山?壹切都還是未知數。